| 标 题 | 乌海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外向型重点企业开展包保服务工作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1753/2026-02156 | 发文字号 | 乌商务发〔2026〕7号 |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商务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7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3-02 15:01: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乌海市商务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外向型重点企业开展包保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和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全市外向型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对全市外向型重点企业实施市、区两级包保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保服务对象
涵盖全市重点外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重点企业,共计63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该名单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实时更新。
二、包保服务内容
(一)强化政策宣导与落实。及时、准确地向包保企业传达国家、自治区及本市出台的各项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指导企业学好、用好政策,确保各项利好措施直达快享、应享尽享。
(二)密切跟踪经营动态。重点了解包保企业的核心产品、目标市场及在手订单情况,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面临的突出问题与实际困难。
(三)优化通关与业务协调服务。积极协调海关、税务、信保、外汇等部门,为企业提供通关、检验检疫、出口退税、信用保险、跨境结算等环节的便利化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进出口环节遇到的具体问题。
(四)搭建多元化对接平台。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源,积极搭建工贸对接、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平台。鼓励并支持企业参加广交会、进博会、厦洽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及各类经贸洽谈活动,助力企业拓宽发展空间,提升国际国内市场开拓能力。
三、落实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常态化联系走访。包保责任人需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包保企业保持常态化联系,深入了解企业产品、市场、订单变化及经营状况,建立“一企一策”工作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二)着力解决实际困难。对包保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包保责任人要主动介入、积极协调。对在本级层面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时办结;对需上级支持或跨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汇总上报并持续跟踪进展,推动问题有效化解。
(三)深化政策精准推送与辅导。包保责任人要成为政策宣讲的“辅导员”和“联络员”,主动向企业推送国家、自治区“稳外贸”“稳外资”的最新政策措施,协助企业做好政策衔接与项目申报。同时,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等工具规避风险,引导企业对接自治区融资服务平台,缓解融资难题。
(四)积极组织参训参展。动员并组织包保企业参加各级商务部门举办的政策解读、业务实操等培训活动,提升企业政策运用和业务操作水平。鼓励企业把握机遇,积极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寻求合作新机遇,拓展国际市场新空间。
各区商务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包保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请及时报送市商务局。
2026年2月27日
(联系人:马文慧,联系电话:180473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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