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定居通知书;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3、申请投靠落户还应当提交亲属关系相关证明(如果曾同户并能在人口系统中查到历史户籍信息证明亲属关系的,可以不出具);
二、办理流程:
1、受理;
2、户籍地派出所审核;
3、户籍所在地旗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4、受理地完成落户;
三、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情况复杂可适当延长;
四、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地点:乌达区新达西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便民服务厅(包括乌达区五个派出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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