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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个体工商户如何领用发票
发布时间:2023-08-30 10:51:46 作者: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业务概述】

己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用手续后,可以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发票种类、数量、开票限额以 及领用方式,到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发票。发票领用为实名事项,必须使用“刷脸验证”验证不通过的,暂不予办理。自各地增值税专 用发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本地区需要开具增值税纸 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統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增值稅电子专用发票开具服务。

【业务前提】

1. 发票领用的前提是己经办理税务登记并且经过实名认证的单位和个人,己进行发票票种核定;

2. 实行交(验)旧供新己领用发票纳税人需完成项方可再次申请领用发票;验(交)旧事项方可再次申请领用发票。

3.纳税人不存在动态风控阻断类监控。

在办税缴费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意见建议都可以拔打主管稅务机关的税费协同热线或者公开电话进行反馈,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和处理。

咨询电话:0473-20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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