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有序向社会开放内部停车设施。此方案适用于自愿且安全管理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放。有扣押资产问题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可不对外开放,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客观问题不方便且不自愿的情况下,可暂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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