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基础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起,在我市辖区部分公路启用公路治超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3年9月15日0时00分
二、公路治超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位置
(一)G244国道:检测点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G244线K20+778处,由北向南方向检测,卸载点位于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超限检测站(G109线K1071+850处)。
(二)S318省道:检测点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摩尔沟新西运煤专线K31+200处,双向检测,由南向北方向检测,卸载点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碱柜超限检测站(G110线K1047+500处);由北向南方向检测,卸载点位于乌海市海南超限检测站(棋千线K14+700处)。
(三)S217省道:检测点位于乌海市海南区老石旦S217线K60+578处,由东向西方向检测,卸载点位于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超限检测站(G109线K1071+850处)。
(四)海南至乌达重载公路:检测点位于乌海市海南区水泥厂海南至乌达重载公路K11+831处,由东向西方向检测,卸载点位于乌海市海南超限检测站(棋千线K14+700处)。
(五)G110国道:检测点位于乌海市乌达区G110线K1110+800处,双向检测,由南向北方向检测,卸载点位于乌海市海南超限检测站(棋千线K14+700处);由北向南方向检测,卸载点位于乌海市海南超限检测站(棋千线K14+700处)。
(六)G110国道:检测点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K1048+646处,由南向北方向检测,卸载点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碱柜超限检测站(G110线K1047+500处)。
(七)三、确需通过公路运输超限物品的,须提前向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受理电话:0471-5965206;0473-2038604。请严格按照规定合法装载,严禁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八)四、经公路治超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检测显示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车,车主及驾驶人必须主动到指定卸载点消除违法状态。对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继续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称重数据、记录的车辆信息,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处罚。
(九)五、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超限超载治理“一超四罚”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十)六、对破坏公路称重检测设施,拒绝、阻碍治超执法工作等违法行为扰乱治超执法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货车超载超限车辆认定标准:
2轴车限值最高18吨,3轴车最高限值25吨,4轴车限值最高31吨,5轴车限值最高43吨,6轴车限值最高49吨。
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 乌海市公安局
行政执法支队 交通管理支队
上一条:
下一条: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002000008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