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1、乌海市海勃湾区户籍
2、持有第二代或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
3、能提供乌海市《残疾人证》评定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的0-10岁残疾儿童(指截至申请辅具补贴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11周岁的残疾儿童)
二、补贴标准
1、实际购买价格在400元(含)以内的,按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低者的100%给予补贴
2、实际购买价格高于400元的,分两档比例给予补贴: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一户多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0-10岁残疾儿童、16岁以下的残疾学生、其他政策要求100%补贴的残疾人按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低者的100%给予补贴;其他残疾人,按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低者的70%给予补贴
三、补贴要求
1、在使用年限内重复申请同种辅助器具的,不予补贴
2、助听器、假肢和矫形器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2台(例)。多重残疾人申请补贴的辅助器具每年度不超过2件,其他类别残疾人每年度不超过1件。通过市、区残联以其他形式领取的辅助器具视同已享受补贴。申请辅助器具类别应与《残疾人证》残疾类别相符
3、补贴的辅助器具不得出售、出租、转让。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追回补贴资金并在3年内不予享受辅具补贴优惠政策
4、工伤及交通事故致残,社会保险已赔付和已纳入本地区基本医疗报销目录的辅助器具,不再享受该辅助器具适配补贴
5、特定补贴对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一户多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0-10岁残疾儿童、16岁以下的残疾学生):需在微信小程序提供相关证明
二、网上申请流程:
1、扫码注册:残疾人扫码打开微信小程序、进入注册页面
2、用户注册:点击补贴认证用户选项,残疾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注册用户(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一户多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0-10岁残疾儿童、16岁以下的残疾学生为特定补贴对象)审核认证成功后方可进入商城。
3、辅具申请:系统自动判别全额、差额人群,以及可申请的辅具类型。
4、辅具选取:残疾人在微信小程序完成辅具选取。
5、两级评审:市、区两级残联审批(五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6、线上支付:残疾人享受差额补贴的线上完成支付,享受全额补贴的无需支付。
7、发货适配:供应商接辅具服务平台通知后发货并在平台协调下为残疾人适配。
8、验收评价:残疾人在辅具适配完成后在小程序对平台、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评价,并接受使用指导和回访。
9、咨询服务电话:海勃湾区残联:0473-3890225、乌达区残联:0473-3021379、海南区残联:0473-6917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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