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内劳社养字[2001]第4号)的第六条:职工办理退休,正常退休从到龄的下一个月起领取养老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特殊工种退休,从批准退休的下一个月起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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