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类型: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拍卖房、回迁置换房、异地购房
贷款条件
1.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2.借款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单位欠缴公积金3个月(含3个月)以上不能申请。
3.信用良好,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
4.借款人及配偶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借款人购买的是合法有效的自住住房。(注:房屋性质为住宅,商品房已办理备案手续、二手房已办理过 户手续)
6.异地购房本地贷款需提供中心认可的,坐落于乌海市的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
7.异地缴存职工须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或出示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亮码可办)。
办理要件
1.购买商品房要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个人信用报告、《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借款人建行、农行、邮储银行或交通银行一类银行卡、如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银行流水用A4纸打印);如配偶退休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银行流水用A4纸打印)、退休证明。
2.购买二手房要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个人信用报告、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购买房屋的契税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借款人建行、农行、邮储银行或交通银行一类银行卡、如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银行流水用A4纸打印);如配偶退休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银行流水用A4纸打印)、退休证明。
3.回迁置换房要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个人信用报告、《回迁补偿协议》、补交差价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人建行、农行、邮储银行或交通银行一类银行卡、如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银行流水用A4纸打印);如配偶退休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银行流水用A4纸打印)、退休证明。
4.购买拍卖住房要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个人信用报告、《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购买房屋的契税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借款人建行、农行、邮储银行或交通银行一类银行卡、如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银行流水用A4纸打印);如配偶退休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银行流水用A4纸打印)、退休证明。
5.购买异地商品房办理本地贷款要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个人信用报告、本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和契税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评估报告、异地购房网签合同原件和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不低于购房总价20%)、借款人建行、农行、邮储银行或交通银行一类银行卡、如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银行流水用A4纸打印);如配偶退休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银行流水用A4纸打印)、退休证明。
6. 购买异地二手房办理本地贷款要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个人信用报告、本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和契税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评估报告、异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和购买房屋的契税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借款人建行、农行、邮储银行或交通银行一类银行卡、如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银行流水用A4纸打印);如配偶退休的,需提供近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银行流水用A4纸打印)、退休证明。
友情提示
1.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2.如本人不能到场办理,需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购房贷款有效期限为:商品房自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发票日期起,高层住宅(6层以上)三年以内;多层住宅(6层以下含6层)二年以内;二手房自过户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以内均可办理。
4.贷款额度参考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额度为50万元;贷款额度按借款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累计存储总额的20倍计算;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80%(首付款金额加贷款金额不可超过房屋总价);购买二手房、拍卖房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70%(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20%);购买回迁房的不得超过房屋补交差价;异地购房本地贷款的,可贷额度不得高于异地所购房产的购房总价的70%且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抵押房屋最高单价限定:海勃湾区5500元;乌达区、海南区3000元;低于每平米估价的以税票价格为准);月偿还本息额不得高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60%。
5.异地购房需核实异地购房房产信息和本地抵押房屋情况;借款人到中心认可的房产评估事务所(内蒙古双环房地产估价事务所、内蒙古瀚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中评信房地产资源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坐落于乌海市的房屋进行抵押物评估。
6.贷款年限:可贷年限最低1年、最高30年,贷款偿还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7.第一套房贷款利率:1-5年年利率2.350%,6-30年年利率2.850%;第二套房贷款利率:1-5年年利率2.775%,6-30年年利率3.325%。
8.贷款偿还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
备注:借款人从贷款发放次月开始还款(每月20日扣款)。
9. 征信报告(详细版),已婚的出具夫妻双方,单身的只出具个人,报告有效期为一个月。
10.商品房贷款资金全额转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如遇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职工,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一类银行卡),二手房、拍卖房、异地购房本地贷款的资金转入借款人一类银行卡。
11.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政策。
办理流程
1.职工携带材料至办理场所申请贷款。
2.工作人员进行贷款资格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当场受理,在信息系统录入初审资料并提交审批;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当面告知原因。
3.贷款审批。
4.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5.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
1.符合贷款条件申请的即来即办。
2.贷款审批7个工作日。
3.办理抵押登记三个工作日。
4.贷款发放2个工作日。
办理场所
1.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地址:乌海市滨河区市民中心一楼东大厅
咨询电话:0473-2081540
投诉电话:0473-2088304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8:00
2.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海勃湾分中心
地址: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侧窗口
咨询电话:0473-2080136
投诉电话:0473-2088304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乌达分中心
地址:乌达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西侧C12-C15号
咨询电话:0473-3026508
投诉电话:0473-2088304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14:30-17:00
4.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海南分中心
地址:乌海市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厅二楼
咨询电话:0473-4021870
投诉电话:0473-2088304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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