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8月28日起,按照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推行摩托车登记省内一证通办。对省(区)范围内异地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住所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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