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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区车辆继承过户是否可以保留原车牌?
发布时间:2023-06-09 09:44:43 作者: 来源: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是指:(一)机动车来历证明: 5.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在符合继承机动车规定的情况下,根据继承人意愿可以保留原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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