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重拳打击整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村霸”“乡霸”。
主要表现形式: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二)“沙霸”。
主要表现形式:违背市场交易自愿
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和水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
(三)“矿霸”。
主要表现形式:利用征地补偿、环境污染等理由聚众强行阻拦企业正常施工、生产,进而提出无理赔偿要求的,或在矿产资源、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恶势力。
(四)“街霸”。
主要表现形式:在城市街道或公共场所称霸一方、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的恶势力。这类行为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寻衅滋事:无故生事,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如聚众斗殴、随意殴打他人;2.欺行霸市:通过暴力或威胁手段,控制某一区域或行业的市场,欺压同行业经营者,破坏正常经营秩序;3.非法收取保护费:以保护为名,向商家或个人非法索取财物;4.暴力讨债: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追讨债务,损害他人合法权益;5.插手民间纠纷: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非法插手民间纠纷,谋取私利。
(五)“市霸”。
主要表现形式:通过暴力或软暴力手段,控制和垄断整个市场交易,欺压同行,强行买卖,称霸市场。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户籍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凡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奖金最高可达5万元人民币。
(二)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 受理单位 | 邮寄地址 | 举报电话 |
| 乌海市公安局扫黑办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和谐路3号 | 0473-2052726 |
| 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扫黑办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街21号 | 0473-2024219 |
| 乌海市公安局乌达分局扫黑办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乌兰布和街与柳荫大道交叉口西 | 0473-3028110 |
| 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分局扫黑办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巴彦乌素西街10号 | 0473-4021401 |
乌海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5年8月8日
上一条:
下一条: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002000008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