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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市场主体,如何办理清税文书?
发布时间:2025-08-18 16:10:40 作者: 来源:乌海市海勃湾区税务局

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市场主体,可直接持人民法院的终结裁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清税文书,税务机关将即时办理。 ‌

办理流程

  1. ‌提交材料‌:向税务机关提交人民法院作出的《终结强制清算程序裁定书》。

  2. ‌即时办理‌: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当场出具《清税证明》。

注意事项

  • 若市场主体存在未结税务事项(如欠税、滞纳金等),需先处理完毕方可申请。 ‌

  • 符合特定条件(如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未领用发票等)的市场主体可免于清税证明直接办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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