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狮城交通集团发行的各类公交乘车卡(普通卡、学生卡、幸福卡、狮城卡、奉献卡、双拥卡),可在乌海市区内乘坐本公司所属公交线路使用(海南区城乡公交公司运营线路暂不支持使用),具体乘车卡使用规则如下:
普通卡:
1.市区内环城线路,刷卡八折优惠。
2.4路、13路、21路、28路,2路、5路、9路、7路,40路、41路、42路、43路、K2路,支持刷卡乘车,不享受折扣。
学生卡:
1.6-12周岁以下人群办理(含12周岁)。
2.市区内环城线路、城际线路刷卡5折优惠。
3.40路、41路、42路、43路、K2路,支持刷卡乘车,不享受折扣。
双拥卡:
1.需本人携带身份证、退役军人证(军属优待证)办理。
2.市内环城线路、城际线路、刷卡优先使用200次/年免费乘车优惠。(近期双拥卡因系统问题,导致双拥卡充值后,存在充值金额数据叠加,与实际金额严重不符,暂时停止双拥卡充值业务,待系统调试完成后可实现乘车次数使用完毕充值功能。)
3.40路、41路、42路、43路、K2路,不支持刷卡乘车。
幸福卡、狮城卡、奉献卡:
1.面向特定人群发行
(1)幸福卡:乌海市户籍、户籍住址为本地异地身份证号,且年满六十周岁的人群。
(2)狮城卡:根据我市引进人才“服务绿卡制度”,为引进人才办理免费乘车卡。每年根据乌海组织部下发的引进人才“服务绿卡”名单办理。
(3)奉献卡:为配合红十字会工作为捐血和捐干细胞人员提供的免费乘车卡,根据乌海提供“捐血、捐干细胞”名单办理。
2.市内环城线路、城际线路,刷卡免费乘车。
3.40路、41路、42路、43路、K2路,不支持刷卡乘车。
1.首次办理乘车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普通卡、学生卡前往“公交乘车卡办理网点”进行现场申请办理,双拥卡、幸福卡、狮城卡、奉献卡需前往指定办理点办理,各类乘车卡办理时,经系统核查为乌海市本市户籍本人未办理过乘车卡,可实行首次实名办理免收工本费,非乌海市本地户籍办理需收取每张20元工本费。
2.因持卡人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乘车卡丢失、损坏、无法读取数据,需补办、换卡将收取每张20元工本费。
3.持原交通一卡通乘车卡(卡面带有交通联合标志),在卡内余额使用完毕后,需到充值网点免费更换新版IC乘车卡。
4.公交IC卡磨损严重的,卡内个人信息不清或直接损坏无法读取卡内数据,不予退还任何工本费。
5.普通卡、学生卡、每次充值起点为30元。卡内金额长期有效。
6.乌海本地公交IC卡办理时,如有问题,应当面与工作人员核实,过后概不负责。
7.使用微信小程序可对新版IC乘车普通卡(乌海市电子公交卡)进行线上充值,未转换成新卡机构的旧版IC卡和交通部CPU卡不支持使用微信小程序线上充值功能,需转换卡结构可实现该功能。
1.新版IC乘车卡(卡面标有乌海市电子公交卡)可以正常挂失、补办,挂失补办需缴纳每张20元工本费。
2.旧版IC乘车卡(卡面标有欢迎乘坐乌海公交),因系统升级,需持有效证件、乘车卡前往公交乘车卡办理网点进行实名登记更换卡结构转换,转换后可以正常挂失、补办,未转换卡结构IC乘车卡不具备挂失、补办。
3.原交通一卡通乘车卡(卡面标有交通联合标志),不支持不具备挂失、补卡,需在卡内余额使用完毕后,需到充值网点免费更换新版IC乘车卡。
4.持新、旧版IC乘车卡办理退卡,需携带与乘车卡内信息相符的有效证件及乘车卡至指定网点办理退卡,经核实无误后,退还卡内余额,所持卡面损坏无法读取卡内数据,有效证件信息与卡内信息不符,将无法办理退卡手续。
5.旧版IC卡退押金,需提供办卡时开具的押金收据,无押金收据只可退还卡内余额,无法退押金;新版IC卡只退卡内余额。乘车卡办理退卡后,卡片收回作废,不可再次使用,再次办理将收取每张20元工本费。
6.补办、换卡办理地点:普通卡、学生卡所有网点均可办理;双拥卡、幸福卡、狮城卡、奉献卡前往海勃湾区双拥东街公交公司大院门前公交乘车卡业务中心(书峰加油站旁)。
7.乘车卡办理退卡地点:双拥东街公交公司大院门前公交乘车卡业务中心(书峰加油站旁)。
1.持卡乘客乘车时,当乘坐线路超出使用范围或卡内金额不足时,应主动按线路票价投币或电子支付乘车。
2.持卡乘车时应排队候车,依次从前门有序上车,并自觉出示IC卡刷卡。刷卡时,须将卡平面靠近车载刷卡机的刷卡区,不要连续左右晃动,以免未被确认或被多扣金额。刷卡后,应将IC卡与车载刷卡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发生扣费。
3.乘客对车载刷卡机扣款有疑问的,可记下所乘车辆的线路和车号,到公交IC卡服务中心查验、处理或拨打服务热线2033218咨询。
4.持卡乘客如遇车载刷卡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持卡乘客应听从驾驶员的疏导,转乘同线路下一班车或投币乘车
5.各类乘车卡只限持卡人刷卡一次,不得为他人代刷。优惠乘车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或代他人刷卡。
6.为维护公平乘车环境,持公交各类优惠乘车卡乘车,应主动配合驾驶员及工作人员查验,不配合查验或存在借用冒用等违规刷卡行为的,驾驶员及工作人员有权没收卡片,发现非本人持卡乘车,借用冒用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列入违规用卡黑名单,一年之内不予办理。
《乌海公交IC乘车卡使用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请广大乘客按新规使用各类乘车卡,同时2019年8月29日发布的旧版管理办法将废止,如有疑问,可咨询客服热线或前往服务窗口咨询。建议乘客关注官方公告,及时获取最新信息,确保自身权益不受影响。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狮城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任何未尽事宜以公司最新公告为准。乘客应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乘车环境。
内蒙古狮城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21日
上一条:
下一条: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002000008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