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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关于2023年4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7 10:08:39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关于2023427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7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6953207(兼传真)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编:01603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瀚海恒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100万m2岩棉复合彩钢板、600tC型钢、50t机械设备及配件项目

海南区西水项目区

内蒙古瀚海恒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欣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区西水项目区,总占地面积为20000㎡,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2座、仓库1座、办公室1座及职工宿舍、食堂等,配套建设相关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建设规模为年产100万m2岩棉复合彩钢板、600tC型钢、50t机械设备及配件(其中铸造机械40t/a及光伏支架10t/a)

项目总投资为2500万元,环保投资45.3万元,占总投资的1.81%。

1.施工期设置围挡,洒水抑尘,主要道路实行机械化洒水清扫,运输易撒漏物质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式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收集用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周边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施工工地降噪措施;建筑垃圾收集送至指定渣场处置,不能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大气环境: 铸造机械废气:主要为熔炼金属材料产生的烟尘,在电铸造机上方安装吸气集尘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生产车间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5%,集气罩风机风量1000m3/h)处理后经1根15m高、内径为0.2m的排气筒(p1)排放;浇注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和烟雾通过管道引至排气筒(p2)排放;铸造机件喷漆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设置废气收集装置,废气由UV光氧催化废气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内径为0.2m的排气筒(p2)排放抛丸阶段、打磨阶段与机械加工阶段排尘点上方安装吸气集尘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生产车间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5%)处理后,经1根15m高、内径为0.2m的排气筒(p1)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彩钢岩棉板加工废气:彩钢岩棉板生产设备为一体设备,切割、喷涂及上胶一体成型,在各产污设备上设置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5%,集气罩风机风量≥5000m3/h),废气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p3)排放C型钢方管加工、光伏支架加工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废气通过安装吸气集尘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

生产车间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5%)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p4)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限值要求

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除效率应≥60%)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限值要求。

3.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进行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海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4.声环境:采取减振降噪、消隔声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废活性炭、灯管、废黑白胶包装桶、废润滑、废切割液、废漆渣、废油漆桶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除尘器收尘收集后送固废填埋场填埋;废焊条、焊丝、金属粉尘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各车间、喷漆车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和技术要求,应采用坚固的防渗防腐材料修建,地面、裙角、导流槽和集液池均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为2mm厚HDPE或至少2mm厚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

一般防渗区:原料及产品库房。等效防渗层Mb≥6.0m,K≤1×10-7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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