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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HBW-39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152/2025-02537 发文字号 0
发文机构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分类 人大建议
概       述 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HBW-39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5-04-23 00:00:00 公开日期 2025-04-23 17:48:3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HBW-3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5-04-23 00:00:00 打印 保存 关闭

  田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厘清管理边界。启动《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作为条例修订的重要内容,区分市、区住宅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增加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能职责,补充居(村)民委员会有关工作职责。《条例(修正草案)》共修改33条内容,新增2条内容,目前已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是强化物业行业监管。根据我市物业管理实际,重新制定了《乌海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扩大评价范围,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按季度进行信用评价排名并通报,根据年度排名落实奖惩机制,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2024年度评价为A级的企业15家、B级38家、C级29家、D级1家。同时,印发《关于做好全市物业小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乌海市物业服务乱象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日常检查等方式,市区两级累计检查物业小区200余个,发现各类隐患问题300余个,督促物业限期完成整改。

  三是充分发挥基层自治作用。推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建尽建,全市504个住宅小区中,已推动446个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达89%,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乌海市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负面行为清单》,定期组织开展业主委员会专项培训,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活动。全面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指导和推动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小区党支部书记、网格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扎实推动老旧小区改造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截至目前,已累计改造完成279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投资12.45亿元,惠及居民4.9万户。2025年将继续改造13个老旧小区(海勃湾区9个、海南区4个),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精准对接群众需求,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居住环境、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等一系列措施,让老旧小区焕发新生,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推动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2025—2027年),以开展物业服务费用“三方共管”试点、整治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不到位、提升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水平等“一试点、四整治、九提升”为主要抓手,全面推进党建引领物业行业发展,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行业监管,全面提高全市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同时加强培训宣传力度,通过邀请专家解读、新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物业从业人员和老百姓学法用法水平,推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3日

  分管领导:张正旺

  联 系 人:王玉颖

  联系电话:0473-6987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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