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社会发展和患者用药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起止时间:
2025年5月8日—2024年5月23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话反馈请拨打0473-8992283;
2.
邮件反馈请发送至wswjwtgk@126.com;
3.来信反馈请寄送至乌海市人民政府A座510室,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体改科收。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乌海市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乌海市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制度成果,坚持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提高群众基本用药保障水平。按照特殊人群先试先行、适度扩大受益人群的原则,优先满足目前享受政策的乡村振兴重点监测人群、农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慢性病患者的基本用药需求,进一步减轻困难患者用药负担,减少患者用药负担。
二、项目实施
(一)保障人群
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已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严重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的患者,满足以下其中之一的,可申请领取免费基本药物。
1.目前享受政策的乡村振兴重点监测人群。
2.农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补助方式
1.符合条件的患者,首先通过城乡医保和各类医疗保障(或救助项目)报销,剩余个人自付部分,从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中列支。
2.每位患者可享受1个病种的免费药物,每个病种至多享受2种免费药物。
(三)项目实施
1.发放机构:各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负责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的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药物供应。
2.药物目录:全额保障基本药物目录由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专家组确定了25个品种的基本药物,用于治疗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严重精神障碍。基本药物全额保障目录按照实际需求定期调整,详细目录见附件1。
注:本方案实施后《关于印发乌海市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卫食药发〔2020〕206号)
(以下简称“原方案”)文件即时废止。
3.项目实施流程:
(1)申请:由符合条件的患者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市精神卫生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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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核: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患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疾病认定。提供的相关材料需包括: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的复印件,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书原件(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复印件)、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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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定:一般患者根据过往体检情况,由患者签约的家庭医生和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上级医疗机构的医生共同认定,并确定患者的治疗方案。持有我市《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的项目目标人群,可直接认定。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根据过往体检情况,由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生确诊认定,并确定患者的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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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档:患者名单确认审核通过后,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要给患者发放《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卡》,同步建立管理台账并将人员名单报区卫建委备案。
标人群,可直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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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领取:患者凭门诊处方和《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卡》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精神卫生中心领取目录内的精神类免费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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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管理
1.项目试行:遵行“特殊人群先试先行、适度扩大受益人群”的原则,此次对原方案进行多处修改,为保证项目政策的延续性、稳定性,对本方案试行一年,自本方案正式印发之日起算。
2.资金安排:各区的项目资金从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中列支。按照项目工作安排,年度预算资金提前核拨,费用不得突破年度项目核拨金额,超出费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市精神卫生中心项目资金自行负担。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精神卫生中心要提前摸底辖区内符合条件患者人数和药品用量,测算年度项目所需金额,合理制定项目预算,加强对项目的运行情况督导检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切实加强对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按照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实施细则,并报市卫健委备案。
2.本项目工作运行中,所有医疗活动行为,必须遵守有关诊疗规范要求。
3.市卫生健康委将对项目进行定期调度,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对项目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切实保障政策落地。
(二)规范项目的医疗服务行为
1.各定点机构要定期复查,建立随访制度。指导病人合理用药,加强服药后不良反应的监测,明确责任人,及时处理患者的药物不良反应。
2.对已签约家庭医生的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根据保障对象病情需要和慢性病诊疗指南要求,开具免费用药,供保障对象自愿选择服用,每季度进行1次随访复查。
3.实行知情同意选择原则,严格用药指征,加强用药费用控制,做好免费用药相关数据汇总工作。严禁医生超量开药、不合理用药、串换药物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建立管理台账。各区工作根据需要建立相关的卡、册等管理资料,并统一使用《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申请表》《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免费用药知情同意书》《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服药登记表》《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卡领取登记表》《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卡》。
(三)加强宣传引导
强化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政策,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了解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掌握基本的合理用药知识,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 件: 1.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药物目录
2.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申请表
3.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免费用药知情同意书
4.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服药登记表
5.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卡领取登记表
附件1:
乌海市基本药物全额保障药品目录(2025年版)
序号 |
病 种 |
药品名称 |
剂型 |
1 |
高血压 |
辛伐他汀1 |
片剂 |
2 |
阿托伐他汀钙片2 |
片剂 |
3 |
硝苯地平3 |
缓释片 |
4 |
硝苯地平3 |
控释片 |
5 |
吲达帕胺4 |
片剂 |
6 |
酒石酸美托洛尔5 |
片剂 |
7 |
苯磺酸氨氯地平6 |
片剂 |
8 |
苯磺酸左氨氯地平7 |
片剂 |
9 |
马来酸依那普利8 |
片剂 |
10 |
氢氯噻嗪9 |
片剂 |
11 |
阿司匹林10 |
片剂 |
12 |
阿司匹林10 |
肠溶片 |
13 |
瑞舒伐他汀钙片11 |
片剂 |
14 |
厄贝沙坦片12 |
片剂 |
15 |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13 |
片剂 |
16 |
氯吡格雷14 |
片剂 |
17 |
糖尿病 |
二甲双胍15 |
肠溶片 |
18 |
二甲双胍16 |
缓释片 |
19 |
格列吡嗪17 |
缓释片 |
20 |
格列吡嗪17 |
控释片 |
21 |
阿卡波糖片18 |
片剂 |
22 |
阿卡波糖肠溶胶囊18 |
胶囊 |
23 |
格列美脲片19 |
片剂 |
24 |
瑞格列奈片20 |
片剂 |
25 |
消渴丸21 |
丸 |
26 |
冠心病 |
酒石酸美托洛尔22 |
片剂 |
27 |
阿司匹林10 |
片剂 |
28 |
阿司匹林10 |
肠溶片 |
29 |
阿托伐他汀钙片2 |
片剂 |
30 |
银杏叶片23 |
片剂 |
31 |
脑卒中 |
辛伐他汀1 |
片剂 |
32 |
阿司匹林10 |
片剂 |
33 |
阿司匹林10 |
肠溶片 |
34 |
氯吡格雷14 |
片剂 |
35 |
严重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 |
氯氮平24 |
片剂 |
36 |
利培酮25 |
片剂 |
注:上标序号1、2、3.........为基本药物的品种序号。
附件2:
乌海市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申请表
一、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龄 岁,
身份证号码 :
户口所在地属 市 区 办(镇) 社区(村)
联系电话:1. 2.
二、项目人群类别
1.目前享受政策的乡村振兴重点监测户。
2.农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三、疾病诊断
1.
2.
四、享受医疗保险情况
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其他医疗救助项目:
患者(或监护人): 年 月 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意见(加盖公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附件3:
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免费用药
知情同意书
患者(或监护人)自愿申请参加乌海市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在此项目执行过程中,患者应严格按照医嘱服药,遵医嘱定期随诊或复查。严禁患者及家属自行变更药物剂量,甚至随意停药。如因患者及家属自行增减药物服用剂量,或错服、漏服及不能定期进行相关辅助检查等原因,而造成的后果,患者自行承担。
以上内容,本人(监护人)已仔细阅读并理解,获得了充分的知情同意权。我申请参加乌海市基本药物全额保障项目的免费服药服务。
患者(或监护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