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问题咨询 |
主题 | 投诉书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阿希他,蒙古族, 身份证150302199009251512 电话18604733732,我于2023年6月19号租赁乌海市海勃湾区凤凰岭街道千里山东街新锐商厦128室店铺 准备开外卖店【没有堂食 只卖杂酱面 营业时间10点30分到20点整 】2023年6月30日下来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302MA0NQNPB1X】后续装修完店铺 申请食品许可证,凤凰岭市场监督管理所王斌 以怕收到投诉,影响到他的工作为理由不给办理食品许可证,我租赁的房产证上用途是商服用地 商业服务,不是住宅性质房屋 我的隔壁是小六蛋糕店,对面是上岛咖啡西餐店,他们都能办理下来食品许可证,能正常经营,就我不行, 我不明白为什么同样都是商铺 人家能经营 我就不能? 难道就怕那所谓的投诉,怕影响到自己的工作 就可以不管老百姓的死活?我店铺都没开,哪来的投诉?疫情三年本身就闹得我负债累累,现在好不容易跟亲戚借了4万元开了个小店,想挣钱还外债,现在不给下食品许可证,导致我没办法营业没办法生活了,投入的4万元将血本无归 身为一个蒙古族 一个老百姓 我感到深深的无奈和心酸,我只想活下去 为什么这么难?他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为什么不想办法为老百姓解决问题? 为了不给自己的工作添麻烦就可以滥用权利阻碍老百姓讨生活?习主席一直都在强调56个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牢牢团结在一起 ,为什么凤凰岭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办事态度让我感受到了深深的民族歧视?别人可以正常经营 就我不行?希望领导能解决我的诉求能办理食品许可证,让我的小店开业能生活下去谢谢领导。 |
姓名 | 阿** |
添加时间 | 2023年09月19日 |
回复时间 | 2023-09-19 18:11:49 |
办理单位 | 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岭市场监督管理所 |
办理状态 | 已完结 |
办理结果 |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咨询(建议、投诉等类型)的关于不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我单位凤凰岭市场监督管理所核实,市民安先生/女士反映不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属实,已于20日15时37分对群众进行了响应,并责成凤凰岭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处室或相关单位进行办理,工作人员于22日15时与群众进行沟通,确定了问题的解决方案,并于22日16时组织X人就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解决,此问题处理结果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弃的餐饮服务项目)。(凤凰岭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2日16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市民。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单位名称:2023 年 09月2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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