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 问题咨询 |
| 主题 | 关于海勃湾区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方案中房屋产权的补充规定相关问题的咨询 |
| 信件内容 | 房屋产权的补充规定中写到:“房屋产权三年内进行交易超过两次及以上的不作为入学登记凭证”,其中提到的“不超过两次及以上”包括两次吗? |
| 姓名 | 张** |
| 添加时间 | 2023年05月09日 |
| 回复时间 | 2023-05-09 17:24:50 |
| 办理单位 | 乌海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 |
| 办理状态 | 已完结 |
| 办理结果 | 已告知:您好,针对您咨询的海勃湾区2022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中关于房屋产权的规定:“房屋产权三年内进行交易超过两次及以上的不作为入学登记凭证”,即房屋产权三年内交易不能超过两次以上,也就是最多能交易两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