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0日起,按照《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相关规定,我市将现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15项,同时停止“骨髓采集术”等20项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涵盖了治疗所需的护理盘(包)、储存用品等基本物耗,医疗机构不得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耗以外的其他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零差率销售。明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使用血库、血站提供的辐照血时,不再另收血液辐照费,让广大患者切实享受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带来的实惠。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落地实施,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一步。我市将持续做好后续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落地工作,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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