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2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技术方案》相关要求,我局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乌海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市级平衡项目”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成果要求
(一)项目名称
乌海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市级平衡项目。
(二)项目范围
乌海市全域,具体包括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所辖的全部国有土地。
(三)项目主要内容
1.对乌海市下辖三区提交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进行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汇总平衡,于2026年6月30日前形成市级平衡报告及平衡后成果。
2.协助制定或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征收农用地以外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相关工作成果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审查论证,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乌海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同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3.成果内容
(1)文字报告
乌海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平衡报告
(2)表格
①乌海市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平衡结果表
②乌海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分析表
(3)图件
乌海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平衡图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省级/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情况的函,要求具有AAA级资信资质证书;
3.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5.报价上限为7万元。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递交时间
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6日18:00(截止)。
(二)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或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机场路植物园西门对面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将不予接收。邮寄件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三)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项目报价单;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土地评估机构信用等级证书》和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情况的函复印件;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近三年须独立或牵头完成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项目或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清单,并附彩色打印的合同复印件;
7.“信用中国”查询单。
注:所有文件(一式两份)应密封于同一档案袋内,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封口未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6年6月17日。
(二)谈判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机场路植物园西门对面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五、服务机构确定方式
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1家评估机构为本项目的服务单位。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机场路植物园西门对面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杨兵兵
电话:0473-6992022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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