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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能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12-28 17:27:03 作者:乌海市能源局 来源:乌海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委全面法治政府委员会办公室的关心帮助下,全局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水平建设,创建法治型机关,不断提高全局法治化综合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能源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工作体制机制障碍,能源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基础不断夯实。二是科学谋划,部署到位。年初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年度普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在经费保障上提供支持,保障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上下联动,落实到位。为确保法治工作顺利进行和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将法治工作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了各科室(事业单位)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加强检查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促进了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有效落实。

  (二)加强执法纪律规范,严格法制审核程序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充分利用能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的时机,开展以案说法,强化能源执法人员的实操能力。二是变“开门纳谏”为“上门请谏”。我局深入区能源局、部分能源企业进行优化能源领域营商环境相关法治宣传,就文明规范执法、执法人员纪律作风、区能源局及能源企业对市能源局工作的意见建议、需要市能源局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等主动“上门请谏”,同时开展明察暗访、问卷调查、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共发放“市能源局全体工作人员全过程监督调查问卷”100余份,反映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0条,对市能源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需要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14条,分类整理并向局党组汇报同意后转交相关科室办理或答复,逐一解决销号。三是为进一步规范能源行业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局违法案件审议(法制审核)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了审核职责及审核程序,2023年对执法支队提交的全部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提出100余条修改完善建议,原则通过并就加强日常监管、避免“以罚代管”、建立长效化机制、加强技防、执法人员形象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相关要求,在市信用平台录入信用信息。截至10月,共录入煤电中长期合同信息90余条,补充完善政府采购信息18条,行政许可信息 16条,行政处罚信息33条(法人和个人);按要求补录2019-2021年信用信息119条。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行联合警示约谈。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法治水平

  我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灵活采取班子领学、集中讲学、网络送学、交流互学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实现学习宣传全覆盖、常态化,有力提升全局的法治思想水平。同时,为总结交流能源宣传经验做法,丰富普法宣传的方法手段,我局积极邀请讲师团、律师、相关专家及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宣传讲解,2023年共培训约300人次。

  (四)加强社会普法,积极宣传能源法规

  一是多措并举,开展能源法规政策宣传。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能源法治宣传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扎实开展民法典进企业等专项活动,利用集体学习、能想家论坛等平台积极学习民族理论政策、党内法规等,全面加强各项政策理论学习宣传。二是强化普法公益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开展以案释法等线上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风尚。同时,大力推进能源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媒体,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能源、关心能源、支持能源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智能化设施,高效提升执法效率

  乌海市能源信息化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5班轮岗值班,每班2人,不间断对我市井工三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露天三大系统(人员.车辆定位系统、边坡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及矿区环境智慧管控系统进行巡查,对实时异常预警等信息进行记录和分级响应。对违规违法行为移交执法支队处理,高效提升了我局的执法效率。

  (六)积极承接自治下放事项,深化“两优三减”

  市能源局共承接自治区能源局下放事项37项,积极组织承接科室(事业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自治区能源局业务培训,并把承接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全部制定完成,征求各区能源局意见并经党组会研究后在政务服务网及我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二是经党组会同意,将地方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备案、联合试运转备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初审等3项公共服务事项下放至煤矿所在区能源局负责办理。三是对我局新承接的政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进行情形化梳理,对承诺办理时限进行大幅压缩。截至目前,我局承诺办理时限压缩比例91.91%,即办件事项比例91.89%,Ⅳ级事项网板深度比例100%,情形化梳理比例100%。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队伍老龄化,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近年来国家、部委的很多法律条款都做了修改调整。但是很多执法人员年岁偏长,学习能力显著下降,知识储备本身欠缺,知识更新又不及时,还用老的理念、老的方法处理新问题。

  (二)法规学习不足,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我局各科室都担负着各自的职能业务,工作量大,参加法律学习的时间不够,分级分类分众普法教育还不理想

  (三)普法活动开展不积极,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执法与普法的结合度不高,以案释法、以案说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方式方法不够新颖、内容不够丰富,在一定程度制约了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方法

  针对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此整改措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准备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人员对法治政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法治工作软、硬件到位,督促他们以身作则,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保障法治政府工作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创新法制教育工作的理念和方法。 要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和干部职工法律需要的新要求,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促进单位、人员工作积极性,在全局积极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能源职能加大培训力度。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及全社会,大力宣传本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能源工作实际,重点在电力、煤炭、新能源等政策进行宣传,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电力法》、《煤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知识宣传,切实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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