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0日至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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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0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0项整改任务:乌海及周边地区内的14家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仅9家启动实施,乌达工业园区和乌斯太工业园区异味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 |
责任单位 | 乌海市委、政府 |
整改目标 | 完成14家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乌达工业园区、乌斯太工业园区异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
整改措施 | (一)完成鄂尔多斯市5家、乌海市8家、阿拉善盟1家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验收,及时申办新排污许可证。对未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二)完成乌达工业园区、乌斯太工业园区企业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异味整治方案,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严厉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行为。 |
完成情况 | 1.一是2022年乌海市出台了《2022—2024年乌海市焦化行业有序关停淘汰实施方案(试行)》,拟定于2022年—2024年对现有焦化企业进行产业重组整合升级。为避免超低排放改造造成企业重复投资,造成资源及资金浪费,8家焦化企业未继续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24年乌海市印发了《乌海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组织企业重新启动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印发了《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监管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市8家炭化室高度5.5米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目标、工程建设时序、验收标准等予以明确。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印发《关于有关焦化企业主要污染物超总量排放的预警函》22份、《关于全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展情况的通报》21份,督促企业整改进度。责成8家焦化企业签订了超低排放改造治理承诺书,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严格按照超低排放标准控制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焦化企业改造期间环境监管执法,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2024年4月15日,市政府向自治区政府上报《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期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请示》(乌海政报〔2024〕57号)。2024年以来,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推进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提质提速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二是按照自治区政府高标达标的要求,组织行业专家高标准制定了乌海市焦化企业环境整治标准,印发《乌海市焦化企业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试行)》。三是自2025年7月起组织企业制定环境整治进展情况表、倒排工期表,形成每3天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的重点、难点、堵点和最新进展,对改造进度滞后的企业进行通报。建立“三级包联”机制,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委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包联1个区,深入现场督导,推动各区高质高效整改;选派4名处级干部任职区政府班子成员,专职负责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督促改造进度提速;市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及企业所在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派科级及以下干部驻厂帮扶,紧盯项目进展。做好技术帮扶,印发《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焦化企业环境整治“专家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了焦化企业环境整治“一对一”专家帮扶机制,为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提供技术帮扶和指导。组织焦化企业前往山西立恒焦化、河北旭阳焦化考察学习改造先进做法。各区成立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包联助企工作组,由区级领导包联,推动改造进行,工作组驻场人员紧盯改造进展。四是截至2025年底,8家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全部完工,干熄焦工程及其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全部建成。 2.一是2022年印发《乌达区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深度整改治理先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组织园区重点企业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梳理汇总发现的问题,建立污染问题整改清单,2022年至2023年底,共计排查异味问题203项,已全部完成治理。同时开展异味整治“回头看”,全面排查审核整改质量,委托第三方环保机构对企业“一企一策”整治问题开展绩效评估,组织专家组对20家企业“一企一策”异味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完成《园区企业异味整治方案落实情况核查验收报告》。为了巩固异味治理成效,制定了《乌海经济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阿拉善高新技术开发区异地帮扶指导涉气问题试点实施方案》,持续加强日常监管。三是提升能力建设,配备红外VOCs泄漏检测摄像仪和便携式VOCs检测仪(FID)并投入使用,企业安装VOCs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推行园区企业“公众开放”制度,2022年以来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10次。 3.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夜间执法检查力度,2022年以来,累计排查企业700多家次,针对企业异味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9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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