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的通知》(内气发〔2026〕79号)要求,经逐级申报推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民主评议、组织考察审定,现将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
(一)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集体(1个)
乌海市融媒体中心(乌海市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新闻采集中心
(二)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先进个人(3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义涵 乌海市气象局市气象台助理工程师
刘士军 乌海市气象局市气象台高级工程师
孙建睿 乌海市气象局市气象台工程师
二、公示期限及受理方式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建丽
联系电话:18847376681
电子邮箱:whqxjbgs@126.com
受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气象局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气象局
2026年10月21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