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医疗保障局 来源: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按照《条例》标准执行,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升公开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加强政策解读,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确保企业和群众依法及时获得我局制作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乌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我局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了领导简介、机构职能、部门文件、政策解读、规划信息、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24条。其中,部门文件34条、规划信息1条、建议提案办理6条、机构职能1条、政策解读17条、其他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机制,加强计划管理,印发《乌海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加强对政务信息制作、保存、处理和获取等环节审核,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围绕医疗保障事业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措施、部署落实、进展成效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受理办结12345市民热线165条留言,已全部答复。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委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紧盯公开任务,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保公开质效。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合评估反馈意见落实整改。组织全局听取线上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讲座,提升公开水平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二是政策宣传面相对狭窄,重点信息不显眼。如今年门诊诊察费调整,虽已安排各相关科室(中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但依旧有大量群众拨打我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二)改进措施

一是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提高高频热点信息的解读并适当的引导医保政策宣传,及时准确发布医保政策法规,持续提供多样化的政策解读。

二是加大政策改革征求意见采集力度,扩大改革意见采集范围,推动我局2023年医保改革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是进一步梳理重点公开信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民主化、科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依申请公开申请件。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落实了国家、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各项要求,做出了相关安排。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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