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煤电行业“三化”改造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26-00396 | 发文字号 | 乌海政办发〔2025〕49号 | ||||||
| 发文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信息化 | ||||||||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12-31 17:32:3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海市煤电行业“三化”改造实施方案(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海市煤电行业“三化”改造实施方案
(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全市煤电产业结构,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锚定优化能源结构、提升电力系统效能、打造新型电力系统目标,推进“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改造,强化煤电兜底保障与支撑调节作用,推动煤电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8年底,全市煤电企业(除背压式机组)“三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智能化转型方面,鼓励煤电机组构建一体化智能管控系统和全流程智能运维体系,稳步推动智能决策技术应用。绿色化改造方面,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机组先进水平;供电煤耗符合国家最新标准;单位发电水耗达到国家最新限额标准要求,公网电厂中空冷机组装机规模占比由38%提升至50%;公网电厂灵活性改造实现应改尽改,纯凝工况下最小出力控制在35%以下。融合化升级方面,鼓励剩余寿命在10年以上、具备大型改造条件的机组,融合熔盐储能等先进经验做法,推动一批煤电耦合项目应用。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智能化转型,提升高效运营水平
1.大力推动智能化管控、运维体系建设。加快智能化管控系统建设,实现全负荷工况下AGC指令自动精准完成;依托DCS系统集中操作给水、给煤等关键环节,鼓励使用PLC等自动化手段替代人工;煤电企业要严格按照《乌海市煤炭市场运行监测平台优化升级建设方案》要求,将数据接入乌海市煤炭市场运行监管平台;加快建设智能化运维体系,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燃料管理、风机系统智能化水平,实时采集设备数据,实现关键设备安全监测与风险预警;鼓励应用智能巡检机器人等实用技术。加快智能决策技术应用,鼓励使用云计算、大数据建立智能决策模型,为机组参与电力市场提供支持。
(二)深化绿色化改造,促进清洁高效发展
2.坚决淘汰落后低效产能。严格执行淘汰关停政策,对下列情形煤电机组有序引导实施“应关尽关”。一是有明确替代热源建设方案,单机10万千瓦级及以下、设计寿命期满的20万千瓦级燃煤抽凝热电机组;二是设计寿命期满,无延寿需要的现役3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三是尚未纳入国家年度关停目标任务,但已连续3年无发电运行记录且半年内不具备恢复生产能力的“僵尸”煤电机组;四是不实施改造或改造后煤耗、污染物排放、水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煤电机组;五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策等要求应予以关停的机组。淘汰关停过程中,必须提前谋划电力热力供需衔接及替代方案。积极争取淘汰关停机组容量指标用于“关小上大”等容量替代。到2028年底,力争推动70万千瓦落后煤电机组具备淘汰关停条件。
3.全面实施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力度,通过优化运行参数、更换高性能催化剂、增设环保装置等手段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到2028年底,力争全市煤电机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同类机组先进水平。
4.加快实施节水改造。推动现役机组更换老旧低效冷却塔、循环水泵等设备,降低冷却系统耗水量;鼓励具备条件的机组实施湿冷改空冷。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开展提标升级扩能改造,逐步扩大再生水利用规模;完善废水处理系统,提升处理水质,推动深度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循环冷却补水、锅炉补给水、除渣系统用水等环节。到2028年底,现役煤电机组单位发电水耗达到国家最新限额标准要求,公网电厂中空冷机组装机规模占比由38%提升至50%。
5.着力降低供电煤耗水平。结合供热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鼓励同步实施汽轮机通流改造、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电机变频改造等措施,优化热力循环、降低辅机能耗,系统性降低供电煤耗。鼓励现役燃煤机组开展低负荷提效改造,纯凝工况下30%负荷相比额定负荷的供电煤耗增幅原则上不高于25%。到2028年底,全市在役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达到国家标准。
6.提升灵活性调节能力。公用燃煤机组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灵活性改造,优化燃料系统、制粉系统、烟风系统、汽轮机、热力系统、控制系统运行,在纯凝工况下最小技术出力达到35%以下,热电机组力争实现单日6小时最小技术出力达到40%,鼓励自备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调峰。到2028年底,所有公网煤电机组完成灵活性改造且符合电网调峰要求。
7.鼓励开展低碳化改造。鼓励现役机组结合设备状况与运行特点,积极探索生物质掺烧、绿氢、绿氨掺烧等低碳燃烧技术应用。鼓励企业开展CCUS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探索推动成熟低碳技术试点应用,降低单位发电量碳排放强度。
8.全面加强厂区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执行封闭运输规定,在粉煤灰、灰渣、煤矸石等固废运输环节,全部使用密闭运输,严禁敞口运输导致扬尘外泄。对原料堆场、固废临时贮存场须实现封闭存储或全覆盖,配套安装喷淋降尘设施。对厂区道路实施硬化并定期清扫保洁,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有效控制厂区扬尘污染。
(三)推进融合化升级,优化煤电产业结构
9.鼓励高标准推进新建机组建设。鼓励新建煤电机组全面对标国家最新技术标准及能效环保要求,污染物排放、供电煤耗、水耗、调节能力水平等关键指标达到国内同类机组领先水平。鼓励公网机组建设时充分考虑热电解耦、机组深度调峰等需求,融合配套建设各类设施。
10.鼓励现役机组全面融合改造升级。充分融合产学研用全链条优势资源,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装备应用和示范工程建设。鼓励对主机设备剩余寿命10年及以上的机组,根据实际情况融合储能等产业开展综合改造,提升整体运行效能;对主机设备剩余寿命不足10年的机组要全方位评估升级改造可行性,对具备全面融合改造条件的要明确改造范围和阶段性目标;对不具备全面改造条件的,要通过小型技改满足国家能耗、污染物排放等相关要求,确保平稳过渡并符合产业转型要求。
四、工作要求
市能源局牵头统筹推进整体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推动低碳技术应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市水务局指导开展节水改造工作,形成“一盘棋”推进格局。各区人民政府需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推进辖区煤电产业转型发展,协调解决要素保障、热源接续等实际问题。煤电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谋划改造任务,确保按期完成改造并达到相关标准。对未按计划完成改造任务的企业,由市能源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纳入诚信黑名单,各部门联动实施资源要素管控等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反向约束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1.乌海市新建煤电机组标准规范
2.乌海市改造升级煤电机组标准规范
附件1
乌海市新建煤电机组标准规范
指标类型 | 标准 | 执行依据 | 监管单位 | |
清洁降碳 | 二氧化碳 减排 | 应预留低碳化改造条件,鼓励具备条件的机组实施低碳化建设 | 《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发改能源〔2025〕363号) | 市能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安全可靠 | 保供期申报出力达标率 | 98% | 市能源局 | |
保供期非计划停运次数 | 0.3次/台年 | |||
高效调节 | 深度调峰最小发电出力(Pe) | 新建燃用烟煤的煤粉炉机组纯凝工况力争达到25%,根据机组煤质特性、炉型差异适当调整。热电机组力争实现单日6h达到40%。 | ||
负荷变化速率 | 燃用烟煤的煤粉炉机组达到50%及以上、30%—50%负荷力争分别达到2.2%、1%,根据煤质特性、炉型差异可适当放宽 | |||
一次调频 | 鼓励通过自身调节或辅助调节方式提升一次调频性能 | |||
启停调峰 | 鼓励具备条件的机组,通过实施适应性改造或针对性设计制造具备安全可靠启停调峰能力,CFB锅炉积极采用压火调峰 | |||
污染物 排放 |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 | ≤35毫克/立方米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市生态 环境局 |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 ≤50毫克/立方米 | |||
烟尘排放浓度 | ≤10毫克/立方米 | |||
供电煤耗 | 1.满足《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24)的相关要求; | 市能源局 | ||
发电水耗 | 同时满足《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GB45669—2024)和《节水型企业火力发电行业》(GB/T26925—2023)相关要求。 | 市水务局 | ||
智能控制 | 鼓励全负荷工况(含干湿态转换点及以下)负荷调节自动控制,无人工干预完成AGC指令占比不低于95%。 | 《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发改能源〔2025〕363号) | 市能源局 | |
智能运维 | 全面提升燃料管理、燃烧组织、风机系统等智能化水平;具备关键设备/部件运行安全监测和风险预警能力;积极应用状态检修技术;智能评估机组寿命损耗。 | |||
智能决策 | 自动化分析不同负荷率供电成本,结合调度机制和市场交易机制等,对机组参与电力市场提供智能化决策参考。 | |||
附件2
乌海市改造升级煤电机组标准规范
指标类型 | 标准 | 执行依据 | 监管单位 | ||||
清洁降碳 | 二氧化碳减排 | 鼓励实施低碳化改造 | 《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发改能源〔2025〕363号) | 市能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安全可靠 | 保供期申报出力达标率 | 98% | 市能源局 | ||||
保供期非计划停运次数 | 0.3次/台年 | ||||||
高效调节 | 深度调峰最小发电出力(Pe) | 烟煤 | 纯凝工况35%,采暖热电机组力争实现单日6小时达到40% | 35% | |||
褐煤 | 35% | ||||||
无烟煤 | 35% | ||||||
低热值煤(CFB) | 25% | ||||||
负荷变化速率 | 煤粉炉 | 50%及以上负荷 | 2.50% | ||||
30%—50%负荷 | 1.20% | ||||||
W火焰炉 | 50%及以上负荷 | 2% | |||||
30%—50%负荷 | 1% | ||||||
CFB炉 | 50%及以上负荷 | 1.20% | |||||
30%—50%负荷 | 0.80% | ||||||
一次调频 | 鼓励通过自身调节或辅助调节方式提升一次调频性能。 | ||||||
启停调峰 | 鼓励具备条件的机组,通过实施适应性改造或针对性设计制造具备安全可靠启停调峰能力,CFB锅炉积极采用压火调峰。 | ||||||
污染物排放 |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 ≤35毫克/立方米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市生态 环境局 | |||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 ≤50毫克/立方米 | ||||||
烟尘排放浓度 | ≤10毫克/立方米 | ||||||
供电煤耗 | 1.满足《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24)的相关要求; | 市能源局 | |||||
发电水耗 | 同时满足《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GB45669—2024)和《节水型企业火力发电行业》(GB/T26925—2023)相关要求。 | 市水务局 | |||||
智能控制 | 干湿态转换点以上负荷调节自动控制,无人工干预完成AGC指令占比不低于90% | 《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发改能源〔2025〕363号) | 市能源局 | ||||
智能运维 | 提升运行智能化水平,完善运行安全监测系统 | ||||||
智能决策 | 自动化分析不同负荷率供电成本,结合调度机制和市场交易机制等,对机组参与电力市场提供智能化决策参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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