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关于对《乌海市煤电行业“三化”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 公开日期 | 2025-12-31 17:53:05 | |||||||
为加快推动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煤电产业结构,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现对《乌海市煤电行业“三化”改造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新能源发电装机实现爆发式增长,煤电机组逐步从传统电量供给主体,向调峰调节、备用保障的支撑性电源转变。为契合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总体方向,构建绿色高效能源体系,推动煤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 年)》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乌海市本地实际,编制了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本方案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85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8〕3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进一步淘汰煤电落后产能 促进煤电行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发改能源〔2019〕4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0号)《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发改能源〔2024〕11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046号)《关于印发乌海市煤炭市场运行监测平台优化升级建设方案的通知》(乌能局发〔2024〕135号)《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内发改环资字〔2024〕841 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进一步规范煤电机组关停和延寿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71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电机组关停和延寿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5〕105号)《收文2024-1273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 年)》《省级电网煤电容量电价表(2024~2025 年)》《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GB+45669.2-2025》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
三、主要内容
《乌海市煤电行业“三化”改造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内容概述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煤电行业“三化”改造指导思想及改造方向。
第二部分为“主要目标”,明确了煤电行业“三化”改造主要工作任务目标。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举措”,主要围绕“融合化、绿色化、智能化”三个方面,提出10项重点任务举措。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明确了职责分工、统筹调度、政策支持、惩戒机制等内容。
第五部分为“附表”,明确了新建煤电机组及改造升级煤电机组对应不同的行业标准。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国家总量控制建设规划内、需自治区能源局核准的煤电机组。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六、公开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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