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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公开日期 2023-11-16 09:01:13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近日,乌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政策出台背景、目的、依据、过程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按照《国有企业负责人座谈会议纪要》(〔2023〕58号)、《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纪要》(〔2023〕17号)工作部署,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我局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二、《通知》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三、《通知》出台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0〕7号)。
     四、《通知》出台过程
     按照我市工作安排,2023年9月,市住建局起草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共征集5条修改意见,采纳5条。9月28日,通过网络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修改意见。11月2日,取得市政府办公室合法性审核意见。经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专题审议,由市政府正式印发。
     五、《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八个部分,分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方式、代建项目严格履行各方职责、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严格控制工程安全和质量、严格项目验收移交、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方式。明确了市政府投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项目使用单位可自行组织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委托企业或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代建,规定了承担代建业务的代建单位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代建项目严格履行各方职责。明确了自行组织项目建设模式和代建模式的基本建设程序,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使用单位、代建单位职责分工作出规定。
   (三)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对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建设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设计概算、项目合同等组织施工管理。对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须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实施。同时,规定了使用单位负责项目资金筹措,代建单位负责按照项目进度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
   (四)严格控制工程进度。要求严格落实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强化工程建设过程控制,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五)严格控制工程安全和质量。明确了工程质量、安全控制有关要求。
   (六)严格项目验收移交。明确了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通过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竣工联合验收。并对采用代建方式建设的,由代建单位申请联合验收作出规定。
   (七)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建立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监督职责。
   (八)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明确了相关参建单位违约行为的责任追究方式。
     六、发文形式和公开方式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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