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
公开日期 | 2023-06-08 16:48:33 |
一、文件政策背景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459)《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参考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乌海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出台目的
为做好乌海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严重水质污染或其它重大安全事件造成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开展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确保我市供水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事件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供热事故、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96号)相关要求,编制了《乌海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准备与支持、预案管理、附则等六章。
(一)总则。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等内容。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市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市指挥部职责、总指挥职责、副总指挥职责、工作机构(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成员单位职责、各区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城市供水企业的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现场指挥部及职责和现场处置工作组及职责等内容。
(三)运行机制。该部分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三部分内容。
1.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明确了预防的主体、原则和风险防控要求,监测体系和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预警级别、预警信息、预警发布、预警响应、预警解除的具体规定。
2.应急处置与救援。明确了应急响应报告的程序、先期处置的措施、指挥协调的要求、具体的处置措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紧急状态的发布和应急结束的规定。
3.恢复与重建。主要包括:善后工作、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
(四)准备与支持。该部分明确了人力资源、资金、物资、通信、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五)预案管理。规定了预案更新、培训演习、宣传教育、责任与奖惩等相关要求。
(六)附则。主要对预案实施作出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责任科室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
联系人:吕俊祥 联系电话:6987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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