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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公开日期 2023-04-20 11:15:44
乌海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文件精神,要求完善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标准,引导各地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优化国家卫生城镇评审流程,完善长效化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定期抽查制度。依据文件要求,为做好国家卫生城市的巩固提升工作,制定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是建设健康乌海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抓手。2021年我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通过不断的巩固和提升创建水平,全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和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是创卫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仍然任重而道远,需要广泛动员群众和各部门共同参与,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持续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

  三、重要举措

  一是《乌海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全文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健康教育、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病媒生物防制和加强重点场所、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管理六个部分组成,对33项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进行了明确。主要任务是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健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体系、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及健康教育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并在重点行业及场所配置医疗急救设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规范公示、制度、宣传栏设置,形成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网络,加大对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及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不断巩固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成果,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不断加强餐饮业监督管理,加强水源保护及水质检测工作,开展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切实保障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不断推动健康乌海建设取得新的成果。

  二是按照“抓巩固促长效、抓提升促建设、抓深化促管理、抓创新促发展”的思路,坚持建管并重、依法治市的方针,通过建立和实施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动员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建立健全“有工作标准、有人员责任、有流程制度、有考评奖惩、有经费保障”的“五有”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突击式、运动式的管理模式,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整体水平,达到白天晚上一个样,晴天雨天一个样,远看近看一个样等“八个一样”。有效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和新冠肺炎、鼠疫疫情防控成果,始终保持良好的城市面貌。消除危害健康的环境因素,有效防止重大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事故,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全面推进健康乌海行动的深入开展。

  责任科室:乌海市爱卫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浩杰

  联系电话:0473-899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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