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乌海军分区 关于印发乌海市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 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23-07283 | 发文字号 | 乌海政发〔2023〕15号 | |||||
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公开日期 | 2023-06-30 11:10:0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海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乌海军分区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海市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实施方案
为做好乌海市民兵履行国防义务的优待和权益保障工作,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支持参与民兵工作的荣誉感、获得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夯实全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基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军分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2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优待服务对象
优待和权益保障对象为乌海市在编基干民兵和编组民兵的企事业单位。基干民兵个人有效证件为内蒙古自治区《基干民兵证》。
二、优待服务及权益保障措施
(一)设置服务窗口
全市各级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服务大厅、技能培训机构、公立及民营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银行服务网点、公路铁路客运站、民航机场、各类旅游景点、文化场馆设置基干民兵服务窗口或明显标识。
(二)提供优先服务
基干民兵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凭《基干民兵证》享受以下优先服务:
1.优先办理户籍和婚姻登记手续;
2.优先享受就业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
3.优先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
4.在各公路铁路客运站、民航机场享受优先购票、安检、乘车等服务;
5.在市、区公立及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时,享受优先挂号、化验、检查、取药、住院等诊疗服务;
6.在市、区银行服务网点优先办理开销户、存取款、转账汇款等业务;
7.在各类旅游景点享受优先讲解、引导等服务。
(三)提供优待服务
基干民兵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凭《基干民兵证》享受以下优惠:
1.基干民兵持《基干民兵证》可办理双拥卡(每年60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在各类科技馆、文化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公园免收首道门票费,其他景区景点后续根据实际出台相关优惠政策;
3.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关于做好自治区基干民兵办理个人卡享受优惠的工作通知》(加管〔2020〕68号)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基干民兵加油优惠方案》,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加油(气)站享受家用汽车加油(气)折扣优惠;
4.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运营网内享受个人手机通信折扣优惠,具体折扣比例执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规定。
(四)落实保障措施
基干民兵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军事训练和相关活动时,编组民兵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落实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得因此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
(五)落实扶持政策
对编组民兵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实施如下扶持政策:
1.企事业单位用于开展武装工作的经费,计入生产经营成本,相应费用在税前扣除;
2.经各区人民政府认定武装工作成绩突出的,享受项目、用地等审批优先和程序减化政策,以及其他有关扶持措施;
3.对房产企业,予以优先办理供地手续。
(六)给予政治优待
经各区人民政府认定武装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享受以下政治优待:
1.评选自治区军民融合重点企业时优先推荐;
2.企业出资人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在推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根据人选的标准条件和结构比例,优先推荐。
三、《基干民兵证》使用管理
(一)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及各人武部负责所编民兵《基干民兵证》的发放、审验、更换工作。
(二)《基干民兵证》每年审验一次,每次审验有效期一年,基干民兵在有效期内享受相关权益保障内容。证件到期未经审验或者民兵出队时自动失效,不再享受相关权益。
(三)持证人有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的,其《基干民兵证》不予年检,并取消基干民兵资格;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影响恶劣的,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发证单位收回其《基干民兵证》;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后能主动改正错误、积极消除负面影响的,经发证单位审核同意,可以恢复发放《基干民兵证》。
(四)《基干民兵证》仅限本人使用,对涂改、转借他人使用《基干民兵证》的人员,由发放单位没收其证件;丢失或损坏的应当及时上报备案。
(五)对伪造、骗取《基干民兵证》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是促进全市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闻客户端、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政策。各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识、微信公众号推介等方式,提高公众知晓率。
(三)严格督查督办。将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工作列入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内容,各责任单位要督促所属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认真落实优先优待权益保障政策。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引发投诉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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