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的通知(乌海政办字〔2014〕47号 )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4-10044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4-06-16 00:00:00 | 公文时效 | |||||||
各区人民政府,滨河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我市1235发展战略,切实推动《乌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实施,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规章制度。现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际,特制订《乌海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一条:
下一条: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002000008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