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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作部门职责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5〕42号)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15-1005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5-10-23 00:00:00 公文时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作部门职责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5〕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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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海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作部门职责及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915

 

乌海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作部门职责及任务分工方案

 

为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创建目标,现就重点工作部门职责及任务分工安排如下:

一、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每年对各区、各部门承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示范创建工作的总体设计、组织协调和系统推进,并与国家、自治区主管部门做好沟通衔接,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跟踪督查各部门任务进展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度、汇总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情况报告。创建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每半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海勃湾区政府:

1)修改完善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定位,实施海勃湾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工作,新上项目进园区建设,到2015年底产业园区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76%

2)合理引导利用土地资源,到2015年底建设用地产出率达到20600万元/平方千米。

3)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到2015年底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提升至24%,城区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率提升至93%

4)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城区推行垃圾分类回收的小区达到60%

5)积极推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颁布餐厨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到2015年底城区餐厨垃圾回收率达到6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

6)扩大城区公共绿地面积,到2015年底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人。

7)组织开展循环经济方面创意文化宣传活动,普及循环理念。

8)建立健全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指标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分解相关工作。成立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参加调度会议,定期研究相关工作,按时上报工作动态。

乌达区政府:

1)修改完善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定位,新上项目进园区建设,到2015年底产业园区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76%

2)合理引导利用土地资源,到2015年底建设用地产出率达到20600万元/平方千米。

3)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到2015年底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提升至24%,城区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率提升至94%

4)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城区推行垃圾分类回收的小区达到60%

5)扩大城区公共绿地面积,到2015年底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人。

6)组织开展循环经济方面创意文化宣传活动,普及循环理念。

7)建立健全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指标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分解相关工作。成立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参加调度会议,定期研究相关工作,按时上报工作动态。

海南区政府:

1)修改完善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定位,新上项目进园区建设,到2015年底产业园区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76%

2)合理引导利用土地资源,到2015年底建设用地产出率达到20600万元/平方千米。

3)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到2015年底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提升至24%,城区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率提升至94%

4)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城区推行垃圾分类回收的小区达到60%

5)扩大城区公共绿地面积,到2015年底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人。

6)组织开展循环经济方面创意文化宣传活动,普及循环理念。

7)建立健全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指标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分解相关工作。成立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参加调度会议,定期研究相关工作,按时上报工作动态。

乌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包括四个园区):

1)大力推进焦化产业下游产品深加工,重点发展焦化煤焦油加氢、粗苯加氢以及焦炉煤气综合利用产业链,建设煤焦化精细化工基地。

2)以PVC产品生产为重点,做好氯碱化工副产品和电石渣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建设国家级氯碱化工循环经济基地。

3)延伸有机硅产业链,重点发展下游硅材料,形成硅化工和煤化工、氯碱化工横向融合、循环发展的链条。

4)加大对粉煤灰、煤矸石、电石渣等工业固废的治理与利用。发展电厂粉煤灰余热余压回用等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产业。

5)加强有机硅化工和煤焦化、氯碱化工之间的深度融合发展。

6)加快发展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打造金属镁、锆等冶金及特种合金加工产业。

7)修改完善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定位,新上项目进园区建设,启动实施低碳产业园区试点工作;到2015年底产业园区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76%

8)提高土地利用率,到2015年底工业园区平均建筑密度达到0.45

市发展改革委:

1)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结合我市产业现状,制定出台我市主导产业、产能发展规划,对钢铁、水泥等行业予以明确产能限制。

2)编制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高效节能产业、先进环保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3)全面落实节能工作,节能年度和进度指标按计划完成。分解年度节能目标,定期召开联络会议,开展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问责和表彰奖励。

4)分解任务,组织开展推广活动,到2015年底推广绿色照明产品16万支。

5)牵头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明确责任,跟踪进度,做好与国家、自治区相关部门对接工作。

6)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7)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对各级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一律不予审批。

8)培育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9)推进煤矸石电厂项目核准进度。

10)履行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争取国家、自治区对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支持。

市经济信息化委:

1)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分解任务,按时完成拆除验收任务。

2)培育节能环保服务提供商和节能环保服务企业,重点发展生活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产业和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到2015年底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

3)培育自治区级工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和企业,严格产业准入,优化产业布局,争取自治区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企业支持。

4)开展煤焦化工行业节能技术改造。

5)制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开展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供审核报告,到2015年底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45%

6)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煤矸石、中煤、煤泥等低热值煤电厂建设,加快发展电厂粉煤灰、脱硫石膏、烟气制酸、余热余压回用等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产业。制定促进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措施,到2015年底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鼓励煤矸石制砖制超细纤维等延链项目的发展,到2015年底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71%

7)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开展万家企业节能评价考核和能耗10万吨以上企业能源审计工作。

8)推广节水设备和工艺,利用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代替工业用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15年底达到75%

9)按照《再制造产品目录》建立统计口径,实施再制造企业认定制度,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到2015年底再制造产品销售额达到75000万元。

10)制定出台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禁实禁粘工作,到2015年底城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应用比例达到90%

市环保局:

1)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焦化行业脱硫除尘提标改造工程,不断深化工业废气污染源治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实施减排工程,实施监督考核制度,实现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年度目标。

2)加大烟尘、扬尘、粉尘治理力度,强化各生产企业对燃料、原料、产品监督管理,对防风抑尘设施进行规范整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固废、渣场环境管理,杜绝扬尘污染的发生。

3)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到2015年底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

4)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加大煤粉尘治理力度,综合整治环境扬尘,推进矿区环境整治与生态恢复,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2015API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大于300天。

5)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实时监测污水排放情况,到2015年底城市规划区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例达到100%

6)制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开展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供审核报告,到2015年底规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45%

市国土资源局:

1)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修复与资源综合利用,实行严格的矿山地质环境准入制度,建立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制度,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签署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书。重点监督各矿区的生产矿山企业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建立闭坑矿山环境审批制度。

2)对建设用地实行动态管理,实施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加强土地的集约利用,调控城镇和工矿用地非理性扩张。从严从紧控制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

市农牧业局:

1)禁止农作物秸秆野外(田间)焚烧、废弃,鼓励秸秆气化、饲料化和秸秆还田,到2015年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

2)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制度,到2015年底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

3)加快发展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和生态农业,实现传统农业向特色农业转型。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能为重点,以葡萄和蔬菜两大产业为主导,以休闲度假旅游为重点,加快建设葡萄酒庄、休闲农庄等项目。

市商务局:

1)出台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按照每10001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站,到2015年底投放20辆全封闭微型再生资源回收汽车和10辆大型转运车,城市建成区规范化回收站点比例达到60%

2)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交易市场,搭建再生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提高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到2015年底主要再生有色金属回收率达到80%,废铜铁回收率达到70%,废纸回收率达到60%,废塑料、废橡胶回收率达到60%,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率达到60%

3)监督大型商场超市节能产品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增加能效等级2级以上产品供应比例,到2015年底大型商场超市节能产品销售比例达到40%

4)制定再制造企业布局方案,扩大再制造产品销售。

5)在星级宾馆推广绿色消费,对一次性用品消费实行有偿使用,到2015年底不主动提供一次性产品或出台减少一次性产品消费措施的星级宾馆占本地区全部星级宾馆40%

6)加强物流园区建设,构建绿色物流运输体系。实施乌海地区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安排专项资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绿色物流业发展。

市金融办:

1)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着力建设适应循环经济发展需要、金融体系健全、融资渠道多元、金融服务高效、金融生态良好的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2)在资金支持方向上,通过绿色信贷等多种举措引导资金流入高成长的技术项目以及科技、绿色产业,全力支持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项目,并逐步将支持低碳经济作为信贷重点。

市科技局:

1)重点发展技术转移服务业、科技咨询服务业和技术孵化服务业,搭建研发和推广平台。

2)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建设以科技企业创新孵化集聚区、技术研发与技术转移集聚区为代表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做好申报国家级高新科技园区的相关工作。

市政府信息办:

1)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推动信息服务业与三大产业的融合和互动,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业在循环经济体系建设中的强力支撑作用。

2)以数字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搭建循环经济技术、市场、产品等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立政府部门、企业及公众信息交换和共享的服务体系。

3)开发建设循环经济网,宣传相关信息动态、政策法规、科学技术等。

市旅游体育局:

1)发展特色、绿色旅游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广循环经济文化。

2)开展以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展览会,会同市商务局将会展业和旅游业充分结合,发展运输、餐饮、住宿等配套产业,形成乌海服务业的新增长点。

3)依托乌海湖和甘德尔山旅游区等基础资源,打造居民休闲旅游业。

4)将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费纳入宾馆评星定级的评分内容中,到2015年底不主动提供一次性产品或出台减少一次性产品消费措施的星级宾馆占本地区全部星级宾馆40%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到2015年底政府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采购率达到40%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1)开展以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展览会,根据黄河文化、蒙元文化、沙漠文化以及葡萄产业为基础开发出新的节庆活动和赛事,完善公共文体化服务体系,构建绿色文化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2)制定循环创意文化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同形式的循环创意文化宣传活动,普及循环理念。

市规划局: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施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高效园区集中、人口向城区集中的空间格局规划。大力建设以居住、商业、公共服务和旅游服务等为主要功能的环山环湖发展区。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推广普及太阳能光电一体化建筑,到2015年底城区非化石能源使用户数占总户数比例达到40%。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目标,制定出台绿色建筑推广政策,确保新建建筑中执行国家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占全部新建建筑的比率高于30%

2)研究制定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方案,到2015年底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达到20%

3)合理布局,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工作,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负荷率,到2015年底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提升至24%

4)制定计划,逐渐拓宽改造城市老旧车道,到2015年底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6平方米/人。

5)制定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计划,新城区建设和小区开发实施雨污分流。

6)小区配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建设工作,到2015年底城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小区比例达到60%

7)实施公园绿地工程建设,推进道路配套绿化建设,加大绿化养护力度。到2015年底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人。

8)监测城区餐饮废弃物产生量,建立台账实时动态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

1)开展船陆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和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

2)增加优化公交线路,高峰时段增开公交车次,打造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到2015年底绿色出行比例达到50%

3)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机制,加快淘汰老旧营运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15年底公共交通工具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50%

4)推广普及出租汽车电话、网络叫车服务模式,建立统一叫车平台,到2015年底出租车电话、网络叫车比例达到15%

市水务局:

1)建立取用水单位用水台账,检查计量设施运行情况,统计用水总量。建立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体系,落实责任制目标,出台相关政策,下达年度用水计划,推广节水技术和节水相关产品,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到2015年底城区节水器具普及使用比例达到8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31/万元。

2)制定非居民用水定额用水管理实施方案,实施非居民用水全面实行定额计划用水管理。

3)加强水资源管理,大力提倡科学用水、有偿用水、节约用水,到2015年底水资源产出率达到220/吨。

4)开展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到2015年底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

5)将矿井水资源纳入全市水资源管理规划。

市统计局:

1)建立完善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指标体系,定期公布指标数值。

2)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到2015年底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1:66:33

3)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工作,到2015年底资源产出率达到4100/吨,能源产出率达到6000/吨。

市财政局:

1)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做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台账,逐年增加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的地方财政支出 ,2015年底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支出达到2亿元,安排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

2)提高可支配财政收入水平,到2015年底,人均可支配财政收入水平达到2.7万元。

3)制定印发《乌海市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到2015年底政府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采购率达到40%

市林业局:

1)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继续实施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大湿地保护、恢复、治理力度,加强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建设工作,提高绿化面积和森林覆盖率,重点建设两环、三带、四山、多点、大园林的生态系统。

2)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 确保本村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

市公安局:

缓解交通拥堵,引导市民节能低碳出行,到2015年底主要干道高峰时段平均车速达到34千米/时。

市政府机关事务中心:

1)开展政府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到2015年底人均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

2)切实抓好公共机构车辆节能,压缩公务车规模,降低公务车能耗。

3)完成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年度节能改造目标,到2015年底累计完成改造面积13万平方米。

市教育局:

开展循环经济教育活动,将循环经济内容纳入到中小学德育教育和社会实践中。增强学生责任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确保教科书循环使用。开展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市委组织部:

将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干部考核体系。

市委宣传部:

1)利用书刊、杂志、广电、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建设乌海煤炭博物馆等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和绿色学校、社区。

2)做好循环经济方面法律法规、知识观念、方针政策、先进典型的宣传,积极引导全民的绿色消费、文明消费、节约使用、循环利用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

市煤炭管理局:

1)推进矿井水处理和回用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矿井水利用率达到75%

2)减少原煤外运量,提高原煤就地转化利用水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循环经济发展制定相关人力资源培养计划,提供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为人才引进提供服务。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到2015年底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达到3.4万元。

市招商局:

1)围绕煤焦化工、氯碱化工两个基地建设做好焦炉气、煤焦油、粗苯和PVC塑料制品、烧碱、液氯六条主线的3+3产业链延伸项目的招商引资。

2)紧扣一、二、三次产业调整和乌海湖旅游开发、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加大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项目招商引资,积极引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3)加大节能环保产业及三废利用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围绕陕汽重卡配套零部件的再制造企业。

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1)组织开展市场过度包装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监管,对违规生产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到2015年底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合格率达到72%

2)大型商超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到2015年底,实行限塑的大型商超比例达到76%

市供销社:

1)出台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按照每10001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站,到2015年底投放20辆全封闭微型再生资源回收汽车和10辆大型转运车,城市建成区规范化回收站点比例达到60%

2)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交易市场,搭建再生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提高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到2015年底主要再生有色金属回收率达到80%,废铜铁回收率达到70%,废纸回收率达到60%,废塑料、废橡胶回收率达到60%,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率达到60%

四、工作制度

(一)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实行例会调度制度,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主要研究解决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调度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主要研究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的有关措施,并形成阶段性的工作情况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督查制度。为推进《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确保实现创建目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需定期围绕所承担的相关工作对所属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责成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各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督办,并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人民政府。

(三)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随时跟踪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在每季度末5日内将各自负责的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和问题要随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各地区和各成员单位报送的工作动态、经验、主要做法等,定期以工作简报形式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

(四)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联络员制度,由每个成员单位确定两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交流、沟通工作情况。联络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应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基础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参加调度会议,按时上报工作动态。建立健全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指标体系,明确责任,分解相关工作,建立和编制《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项目档案和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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