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5〕44号)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5-10055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5-11-02 00:00:00 | 公文时效 | |||||||
《乌海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9月24日
乌海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5—2017年)
为切实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工作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质量与效益”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落实乌海1235发展战略,结合即将出台的《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突出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构建适应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化研究、标准制订和实施,促进标准与科技、专利、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大力提升工业标准化,夯实农业标准化,推进服务业标准化,探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实现标准化对乌海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的大幅提升。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初步构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4大标准体系;努力争取我市在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以及地理标志产品上有所突破;新建农业、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3个;充分发挥标准化信息服务功能;畅通标准信息收集渠道、掌握行业发展最新动态;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明显提高。
1. 逐步构建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到2017年底,基本建立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主体,企业标准为补充的11个标准分体系,完成21项推进标准化工作任务,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 提升标准制定(修订)水平。到2017年7月,力争完成《地理标志产品 乌海葡萄》《地理标志产品 乌海葡萄栽培技术规程》《美丽乌海 旅游服务标准》《美丽乌海 旅游服务标准实施及评价》《旅游服务从业人员服务标准》《乌海市12345城市管理服务规范》6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3. 创建标准化试点。到2016年,新增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2个以上,新增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个以上,申报地理标志产品1项。到2016年底,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个,建设服务业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1个。
4. 畅通标准化信息咨询服务渠道。积极与中标院和自治区标准化院等相关标准信息组织建立交流渠道,结合乌海实际搭建标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标准文本有效性确认、信息查询、标准追踪等高效服务功能。
三、任务及分解
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现对主要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作如下责任分解:
(一)工业标准化。
1. 构建乌海氯碱化工和精细化工标准体系。依托自治区政府命名的第二批自治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乌海经济开发区乌达工业园区循环经济(氯碱化工)产业基地和海南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基地的创建,在自治区新型工业标准的顶层设计基础上,梳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收集地方标准,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补充完善制定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联盟标准。到2017年底,完成我市氯碱化工和精细化工2个标准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煤炭管理局、市科技局、乌达区市场监管局、海南区市场监管局、乌达工业园管委会、海南工业园管委会、碱氯化工、精细化工相关企业)
2. 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发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作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及时将一批专利技术、核心技术转化为标准,让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中来,增强我市的标准话语权。建立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研制协同推进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措施,把具有市场前景的科研成果和专利等上升为技术标准,将重要技术标准研究成果给予科技进步奖励。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3. 开展工业产品对标行动。用三年时间分批分阶段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企业主要产品对标行动。进一步促进企业产品质量上等升级。到2016年底,完成炼焦、电石、PVC、水泥、烧碱、玻璃、有机硅、葡萄酒等产品的对标工作。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委)
4. 加快采标步伐。积极鼓励企业生产产品执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帮助电石、PVC、水泥生产企业办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可及采标标志证书。3年后,全市采标认可企业新增5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
5. 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引导帮扶大中型工业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到2017年7月,各区市场监管局围绕汽车装备制造、电力、化工积极推荐申报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逐步建立自主创新技术与标准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2016年底前要完成乌海专用车制造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基本建立我市专用车装备制造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委;配合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科技局)
(二)农业标准化。
6. 建立特色农业标准体系。到2016年底,按照“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引导、合作组织搭桥、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积极实施”的方针,建立满足产业化经营需要的涉及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和流通的特色农业标准体系。重点建立乌海葡萄产业标准体系。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长效监管和成果推广,到2016年完成《乌海葡萄》《乌海葡萄栽培技术规程》农业地方标准2项,新建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个。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委)
7. 推进农畜产品品牌培育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大力推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标准化基地建设。组织开展“乌海葡萄”地方标准的申报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到2016年底“乌海葡萄”申报为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委;配合单位:市农牧局、各区政府、市气象局、葡萄产业涉及的相关单位)
(三)服务业标准化。
8. 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收集旅游服务方面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学习宣贯。到2016年底,基本建立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制定《美丽休闲乌海 旅游服务标准》《旅游服务从业人员服务标准》等。根据我市旅游服务业发展的现状,重点围绕打造“大漠湖城——休闲乌海”旅游文化品牌,开展休闲观光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围绕休闲观光景区服务基本标准、提供标准和保障标准,重点研究《美丽休闲乌海 旅游服务标准实施及评价》标准,到2016年底,建设休闲观光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1个。
(牵头单位:市旅游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9. 开展物业服务标准化工作。收集物业服务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组织妇幼物业、党政办公楼的物业、蒙西、新裕等物业公司进行适用标准文本的学习。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地方标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医院物业服务规范》《办公楼物业服务规范》的制订,待地方标准正式实施后,加大物业标准宣传实施力度。探索建立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体系,促进物业管理服务向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发展。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委、相关物业服务单位)
10. 推行养老服务标准化。收集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先进养老服务标准,组织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学习标准化基础知识,普及适用标准文本。根据我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组织乌海市宜和老年公寓、内蒙古好帮手家政服务公司等养老、家政服务机构推行养老服务标准化。特别在服务设施建设、无障碍环境改造等方面,指导社区和养老服务中心编写适用的企业标准,建立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通过运用标准化手段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相关养老服务机构)
11. 开展金融服务标准化。在乌海银行业全面推行金融服务标准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探讨乌海银行业联盟标准,建立乌海银行业金融服务标准体系。到2017年底新建乌海银行金融服务业标准化试点1个。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委、乌海银行业协会)
12. 组织开展医疗服务标准化。收集医疗服务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妇幼保健院、蒙中医院、人民医院等医疗保健服务机构结合自身特色对患者急诊入院、门诊治疗、住院治疗、转诊、随访、临终关怀等方面实施标准化管理。探索建立以基础标准、保障标准和提供标准为内容的医疗服务标准体系,使医院通过标准化管理为病人提供全程、连续、透明的高质量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委;相关医疗服务机构)
(四)探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
13. 建立我市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对全市政务服务机构进行《政务服务中心安全与应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等地方服务标准的培训,各政务服务窗口部门要依照标准从服务内容、过程、设施、标识、环境到质量管理等方面推进标准化工作,强化标准化在政务服务、社区服务、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支撑作用,推动全市社会和民生事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委、各区政府)
14. 创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全市各政务服务大厅、出入境检验检疫、社保、医保、公安户籍管理等办事窗口、乌海市12345市民监督服务热线都要组织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逐步建立以业务标准为主体,包括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在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到2016年底,力争创建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1个。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委;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市场监管局)
15. 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围绕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与环境管理的需求,加快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环境管理和环境基础等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到2016年底,基本建立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委)
(五)提高标准化服务水平。
16. 加大标准实施力度。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大力推广节能、节水、节材、节电等技术标准。加强煤炭、电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耗能行业相关限能标准的贯彻实施。 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的重点产品,狠抓质量安全标准和交通标识、《地名 标志》、商品条码、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等方面涉及的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引导监督生产、加工企业严格实施标准,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安全。要认真贯彻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充分发挥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主体地位,各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对标准实施监督的职能,加大对企业执行标准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各区市场监管局)
17. 组织开展辖区消灭无标生产活动。企业批量生产产品必须依标生产,特别是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编制发布企业标准。鼓励企业编制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依法做好产品标准注册登记工作,将监督检查信息记录用于企业诚信管理,提高企业产品标准注册登记率和标准实施率。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委;配合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
(六)建立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18. 加强标准馆藏建设。进一步做好标准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工作,不断提高标准馆藏,提高标准信息服务能力。针对标准信息服务的不同需求,提供标准全文信息服务、标准信息推介服务、智能搜索服务、标准信息综合服务和标准信息互动服务等各类信息服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委;配合单位:市档案局)
19. 开展标准化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逐步建立与国标委、自治区标准化院等相关标准信息组织的交流渠道,研究精细化工、物流、旅游、葡萄酒庄等级评价等领域的区域性通用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
(七)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和宣传。
20. 加快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重视标准化人才资源开发,鼓励柔性引进人才,搭建人才合作引进平台,选拔企事业单位以及重点优势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者组建乌海市标准化人才专家库,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参选自治区标准化人才专家库。对于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的人员,待标准文本正式批准发布后,应作为申报专业职称的成果,视同同级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考核、晋升和享受有关津贴的依据之一。构建多渠道、多方参与的标准化培训机制,利用网络媒体、远程教育等新型教育手段,对各级标准化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到2016年底,培训200人次以上,提高标准化工作队伍整体素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委;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农牧局)
21. 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大媒体, 采取开辟专刊、专栏、专题等形式,重点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标准化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及成效,增强社会各界的标准化意识,形成企业重视标准,新闻媒体宣传标准,社会、百姓关注标准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各区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要在市政府合理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预算的同时,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相应的专项经费。各区政府要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将标准化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标准化经费投入机制,制定标准激励政策,鼓励扶持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推进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本行业标准化工作落实到位。
(二)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各牵头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会同各协同配合单位制定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工作措施或工作方案,明确和落实工作任务、工作机构、工作进度和工作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搞好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市市场监管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本行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搞好协调配合,建立和固化日常工作交流沟通机制,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互助、优势互补,形成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映情况。
各牵头单位要协调各配合单位,及时掌握实施本方案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动态,按年度向乌海市推进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实施情况,重大事项要随时沟通。
附件: 1. 乌海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总表
2. 乌海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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