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乌海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组成人员的通知(乌海政办字〔2015〕71号)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5-10060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5-11-03 00:00:00 | 公文时效 | |||||||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 市政府决定调整乌海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以下简称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组成人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人员组成
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 以市公安消防支队为主体,包括全市矿山、医疗、安监、交通、民政、地震、建设、市政、通信、环保、气象、水利等专业救援力量的完整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支队设政委、支队长、副支队长,其人员组成如下:
第一政委:白 彦 市委常委、副市长
第二政委:卜连海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支 队 长:谷建军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政 委:刘 云 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副支队长:倪 军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惠恩 市地震局局长
刘云霞 市人防办副主任
张智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
闫立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普联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李爱通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军武 武警乌海支队参谋长
市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民政局、气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震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管理局,乌海电业局,中国移动乌海分公司、中国联通乌海分公司、中国电信乌海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乌海销售分公司、神华乌海能源公司、海勃湾发电厂等单位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成员单位。
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王文冠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闫胜利担任,办公室人员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公安消防支队派员抽调。
二、职责任务
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除承担火灾扑救任务以外, 同时承担综合应急救援任务, 包括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次生灾害、建筑坍塌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事故、 爆炸及恐怖事件、群众遇险事件等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任务, 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各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也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联系电话:2999711
2015年10月8日
上一条:
下一条: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