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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地方志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17-1000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7-01-09 00:00:00 公文时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地方志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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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政办发〔201665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乌海市地方志蒙古文翻译出版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海市地方志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1114

 

乌海市地方志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有关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和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启动各盟市、旗县(市、区)蒙古文志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进乌海市地方志汉语、蒙古语编修并举工作,按时完成《乌海市志》《乌海市志(1994年—2008年)》两轮志书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启动乌海市地方志书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翻译出版乌海市本级两轮两部地方志书。即:将汉文版的乌海市首轮志书《乌海市志》(120万字)和二轮志书《乌海市志(1994年—2008年)》(180万字)翻译成蒙古文,并公开出版。

二、时间安排

《乌海市志》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始于2016年初,前期工作已完成。计划到2019年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63月至6月),召开《乌海市志》蒙古文翻译工作论证研讨会,公开选聘翻译人员。翻译人员提前阅读《乌海市志》,了解、熟悉志书内容,做好翻译工作准备。同时,进行有关请示汇报、联络协调等工作,及时向乌海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情况,扎实做好《乌海市志》蒙古文翻译出版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67月至10月),成立《乌海市志》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机构,制定《乌海市志》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第一步工作经费预算,《乌海市志》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全面启动,翻译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第三阶段(201611月至201812月),用两年十个月时间完成《乌海市志》两部志书300余万字的蒙古文翻译、汇总统稿和校对工作;完成内部评审把关工作,形成《乌海市志》翻译定稿。

第四阶段(20191月至3月),《乌海市志》蒙古文志稿送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审核验收,审核验收后进行最后修改定稿。

第五阶段(20194月至12月)蒙古文志书正式出版印刷发行。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乌海市志》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地方志工作的副市长兼任,成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地方志工作的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档案史志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乌海市志》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档案史志局,主要负责《乌海市志》蒙古文翻译出版日常工作;两个工作组分别是翻译组和评审组,具体负责《乌海市志》蒙古文的翻译和评审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乌海市志》的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翻译组和评审组要根据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完成志书的翻译、编辑、统稿、校对、评议、审核把关等系列工作,切实保障《乌海市志》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的顺利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相关要求

(一)《乌海市志》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及自治区主要领导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体现内蒙古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任务。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该项工作范围大、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需要做大量的翻译、校对以及最后的汇总统稿、审核验收和出版工作,必须要有经费作保障。市财政局要将此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及时安排和落实,做到专款专用。

(三)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翻译组和评审组开展蒙古文志稿的汇总编辑工作,严格质量把关,随时对翻译稿进行审检。按照工作部署,通力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对《乌海市志》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进行督查,加强对重点篇目内容翻译工作的指导,认真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真正做到工作有部署,落实有结果,过程有检查,质量有保障。

(五)各区政府要制定本区志书的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方案,按要求和时限圆满完成区志书的蒙古文翻译工作。各区要把翻译成的蒙古文志稿,报市档案史志局统一审核验收后,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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