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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防雷安全责任落实清单》解读
索  引  号 1215030046206800XU/2022-0017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气象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乌海市防雷安全责任落实清单》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2-09 00:00:00 公开日期 2022-01-04 09:25:4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防雷安全责任落实清单》解读
来源:乌海市气象局 浏览次数: 成文日期:2021-12-09 00:00:00 打印 保存 关闭
  • 《清单》出台的背景

      

      2021年9月,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防雷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清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雷电灾害事故预防体系和隐患治理体系”。

      目前,在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关于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委托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的告知书》、《乌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已对防雷安全监管责任予以明确,尚需制定《乌海市防雷安全责任落实清单》对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予以明确,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落地。

      二、《清单》制定的总体思路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加强气象灾害防范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穿到防雷减灾工作全过程,

      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强防雷安全生产管理,不折不扣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三、《清单》的主要内容

  《清单》共22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的工作清单

  1、明确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把防雷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出专门经费,纳入安全生产经费预算,用于雷电防护装置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整改。

  2、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清单》对重点单位防雷安全日常管理制度进行了规定,包括健全防雷安全管理机构、制定本单位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明确防雷安全管理人员、雷电防护重点部位、场所设施并制作示意图,设置雷电防护装置安全警示标识。

  3、核验检测资质单位信息。《清单》规定了重点单位应当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资质证、检测机构出具的业务人员委托书、检测机构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册、现场检测技术人员姓名及其身份信息进行核验,确保资质真实有效和检测技术人员在册。

  4、报送检测报告和隐患整改结果。《清单》规定在完成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后应主动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送检测情况报告,及时上传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报告内容应包括检测机构、检测时间、检测报告与结论、问题隐患、整改计划等。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将整改情况主动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整改结果。

  5、日常管理事项。《清单》对重点单位的防雷装置日常巡查检查、应急演练、安全教育和培训、雷灾上报、雷电预警、档案管理予以规定。

  (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落实防雷安全检测主体责任的工作清单

  1、明确主体责任。应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不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出具的检测报告应真实、客观、准确。

  2、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在乌海市辖区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机构,要及时向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报告,并报送检测项目清单,主动接受气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取得资质证后次年起,在每年的第二季度通过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qgfljg.cn)向资质认定机构报送年度报告。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3、报送检测报告及隐患整改结果。完成检测后,应及时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上传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发现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存在雷电防护装置隐患的,要向被检测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意见报告气象主管部门。

  4、积极配合监督检查。配合气象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检查、质量考核等工作,对责令整改的事项按期限完成整改。开展检测时,检测人员要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并向被检单位出具检测资质证书等,接受被检单位核验

  《清单》还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予以重申。

乌气发〔2021〕21号乌海市气象局关于印发《防雷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清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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