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55T/2026-01456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文机构: | 乌民发〔2026〕2号 | 信息分类: | 区域规划 | ||||||
| 概 述: | 乌海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1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3-11 16:16:0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对标落实自治区“1571”工作部署、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民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现将 2026 年重点任务明确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强化“第一议题”、“第一遵循”、“第一政治要件”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第五卷、《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十一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坚决扛牢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责任。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工程,推动全市民政系统惠民政策宣讲活动实施,优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载体。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群团工作。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执行整改“一条线”责任落实机制,做好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慢粗虚”查摆问题等整改,同步做好监督贯通平台销号。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及殡葬、公益慈善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办好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等民生实事,扎实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抓整改、转作风、提质效、促转型”专项行动。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严真细实快”要求,持续抓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工作。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普惠可及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抓实老龄工作。一是提升养老工作质效。发挥好老龄办的作用,优化老龄工作委员会运行机制,凝聚部门合力,推动基层老年协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实施“颐养乌海·友好社区”行动,推行“基础适老化改造+智慧养老场景应用+特色为老服务”的集成建设模式,指导海南区新苑社区、乌达区永昌佳苑社区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养老社区。三是引导社会参与。深入实施“北疆银铃”老年志愿活动,开展好“敬老月”等主题宣传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六进”活动。持续做好高龄津贴发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二)大力实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工程。全面落实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部署,制定修订养老机构加快发展、规范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等配套政策。深化六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重点推进“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功能提升与覆盖面扩展,新建3个嵌入式小区老年之家,加快补齐农区养老服务短板,改建赛罕乌素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完善并动态调整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模式,提高助餐服务质效。完成700户九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定养老机构绩效考核相关举措,统筹提高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深入开展针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探访关爱“暖心”行动,完善常态化巡访探视和帮扶机制,全年探访帮扶不少于1万人次。深化医养结合,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化照护服务能力。全面落实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和适老化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服务质量、运营安全、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切实规范行业秩序。持续强化对各类养老服务资金的全程跟踪监管与绩效评估。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聚焦消防、食品、设施等重点领域深化排查整治,推广“智慧消防”系统运用,构建养老机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智能化安全防护体系。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260人次。落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做好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工作。
三、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评价,细化照料护理服务评分细则;完善临时救助等政策,规范“小额快救”等办理流程,有效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再兜底”作用。落实低保标准上级备案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合理确定并按时完成低保标准调整工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全面落实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中涉及社会救助的具体任务。规范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对象认定、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等重要环节,全面落实公示公布、卡折代管和近亲属备案等制度。
(二)强化服务保障能力。持续优化“线上+线下”办理流程,探索建立“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结果反馈”的“一户(人)一条闭环救助链”。深入推行低保、特困“免证办”服务。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作用,扩大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范围,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讲,形成社会救助对象每人(户)一张“幸福清单”。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政策执行和救助服务水平。
(三)推进监督管理规范化。深入推进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推进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日常监督和群众信访线索,深入基层重点排查低保动态管理滞后、特困人员照护服务缺失、临时救助政策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持续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开展“救在你身边 永不中断的热线”行动,切实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妥善解决困难群众合理诉求。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管工作,及时完成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任务,持续推行社会救助资金“一卡通”发放,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
(四)拓宽社会参与渠道。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健全完善服务类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乌海市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指引及相关文书样式的通知》,通过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完善需求评估等举措,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加强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监督指导,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生活照护、关爱帮扶等服务1.6万人次。深入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组织、爱心企业等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帮扶。
四、完善社会福利制度
(一)推动儿童福利保障提质增效。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持续落实困境儿童监护状况评估以及心理健康风险筛查、评估建档和分类分级干预服务。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重点对象精细排查、精确建档、精准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和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添翼计划”、“明天计划”“福彩护童”等公益项目,开展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深入推进“爱心妈妈”项目。探索市儿童福利院“开门办院”,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实施“娜荷芽·守护赋能”基层儿童工作者能力提升项目。规范收养登记工作。
(二)抓实残疾人福利服务工作。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提质增效,实现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区级覆盖率达100%、接受规范服务对象占登记对象总数比例70%以上。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推进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尽快投入运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五、优化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一)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指导海勃湾区婚姻登记处完成自治区级试点到期评估工作。落实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工作流程。倡导积极婚育观,通过市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支持各区做实做细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结合实际开展特色颁证、集体婚礼等活动。
(二)持续深化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实现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由特殊困难群体拓展到全体城乡居民。强化殡葬公益属性,加快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推进市殡仪服务中心用地手续办理,探索实施“管办分离”,支持海南区殡仪服务站和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深化殡葬移风易俗,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进殡葬服务机构“五化”建设,提升殡仪馆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加强殡葬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
(三)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做好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生活救助、护送返乡和落户安置等工作。做好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流浪乞讨现象。
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一)优化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工作。编制《乌海市行政区划地图集》。规范完成乌海阿拉善盟市界线联检工作。深化“乡村著名行动”,加快推动地名信息的采集上图,组织开展2场乡村地名文化宣传活动。
(二)推进社会组织培育与规范管理。提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市社会组织党委所属党组织打造1家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持续强化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巩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换届工作”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登管分离”,6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清理整治不少于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实施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能力建设服务项目。推动社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开展社会组织举办论坛展会等大型活动审查,持续清理规范社会组织违规举办评比表彰、授牌命名、示范创建等活动。
(三)推动慈善事业规范有序发展。引导慈善资源向重点领域、困难群体倾斜。依法规范开展捐助活动。开展第十一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和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巩固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加强慈善组织等从事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的常态化监督监管。做好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支持社区慈善发展,打造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综合型社工站,充分利用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机制,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稳妥落实福利彩票游戏规则调整,完善代销行为监管措施。深化“宣销一体化”建设。创新拓展销售渠道,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福利彩票公益品牌宣传。
七、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一)完善民政治理保障体系。编制“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法治民政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要求,推动行政审批事项能减则减、该放尽放,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加快推进民政数据资源整合共享。配合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履行好民政部门法定职责。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统筹利用存量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十五五民政项目储备库,提高储备项目数量质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资金闲置浪费。强化项目监管,优化民政服务设施管理,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推动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市颐养康复中心项目投用,开工建设市敬老院二期。加强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开展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和福彩公益金审计及内部审计。
夯实人才、安全与服务保障基础。坚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严格规范选拔晋升工作,着力打造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打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落实自治区“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食品等安全管理人员“人人持证上岗”,加强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改,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深入开展民政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重点群体服务管理。抓好信访这个“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防范化解民政领域民族相关风险隐患。加强公文处理、信息报送、新闻宣传、保密机要、档案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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