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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YAJYH-202602-00135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6741W/2026-0442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信息分类 人大建议
概       述 对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YAJYH-202602-00135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6-09-04 00:00:00 公开日期 2026-09-04 10:05:3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对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YAJYH-202602-0013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成文日期:2026-09-04 00:00:00 打印 保存 关闭

贺惠娟邬文飞代表:

    您在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黄河乌海段统一监管冬泳健身场地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结合全市体育工作实际,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内蒙古自治区水工程管理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规定水利枢纽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水域,由枢纽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各级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水利枢纽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水域。在水利枢纽管理范围内进行任何的开发、建设和利用,需枢纽管理单位同意。黄河乌海段范围内,暂时还没有合适的区域设置冬泳健身场地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人大建议办理为契机,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不断提升公共体育设施管理规范化、服务精细化水平,扎实推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全市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优质的健身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体育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全市体育事业发展。

            202665

签发人:侯晓江

联系人:戴  乐

电  话:1514731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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