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规范网络直播经营活动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144108/2022-0078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产品质量 | |||||||
概 述 |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规范网络直播经营活动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1-10 16:04: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针对近期我市多家餐饮经营单位在抖音等直播平台发布广告、团购等信息的情况,为切实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月6日,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网监、价竞、广告等科室执法人员联合行动,对网络餐饮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抽查,着力规范在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信息网络活动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落实网络经营者责任义务,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努力维护元旦春节期间我市网络市场良好秩序。
(检查网络餐饮经营单位发布信息)
此次检查共检查网络餐饮经营单位6家。检查内容包括:网络餐饮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亮证亮照,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情况;是否存在利用格式条款或服务标签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误导消费者等行为;是否采取“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业声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广告代言活动及发布炒作个人隐私、迷信、赌博、暴力、庸俗、媚俗等商业广告行为。
(查看网络餐饮单位明码标价情况)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受检查单位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将检查与服务有机结合,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答疑解惑。未发现存在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传信息,价格欺诈、误导消费者等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餐饮企业经营商品明码标价不齐全,广告代理协议不完善,发布促销活动时间范围不清等问题,检查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强化自律意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下一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落实网络经营者主体责任,研究探索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方法、手段,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及时发现查处网络违法行为,吸引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有效监督电商企业的经营行为,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促进网络市场环境自我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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