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岁末年初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144108/2026-00859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 | 信息分类 | 产品质量 | ||||||
| 概 述 | 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岁末年初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3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2-03 15:40:1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安全风险隐患叠加。为加强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管,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稳定,近日,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烟花爆竹专项监督检查,全力筑牢节日安全防线。
市市场监管局统筹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力量,通过联合应急、公安等部门,深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采取实地检查、联合执法、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此次行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立足监管职责,聚焦经营资质、产品质量和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对烟花爆竹销售重点环节逐项进行清查。一是严把经营资质合法关。严格核查销售资质合法性,执法人员深入烟花爆竹经营场所,重点核查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按规定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坚决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二是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关。全方位检查产品质量合规性,执法人员重点查验烟花爆竹的包装标识、合格证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燃放说明及安全警示语等是否齐全规范,严厉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品名、无警示标志说明的“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关。督促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执法人员对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细致查验,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完善的进销货台账,要求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从正规厂家和批发企业进货,确保所售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四是强化守法安全意识关。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检查中,执法人员现场向经营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违法经营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守法安全的责任意识,做到合法经营。
截至目前,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共检查全市烟花爆竹经营主体30家,针对进销货台账记录不全、营业执照摆放不规范等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已当场督促完成整改。下一步,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深化部门协作,及时排查、处置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保驾护航。
为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时的安全,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以下消费提示:
选择正规渠道:务必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销售点购买,切勿从无证摊贩或来历不明的网络渠道购买。
细看产品标识:购买时仔细查看产品包装上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燃放说明及安全警示语是否齐全规范。
检查产品外观:不要购买包装破损、霉变、变形或有漏药迹象的产品。
安全燃放:燃放前务必阅读并遵循燃放说明。选择空旷、远离易燃物、人群和建筑物的场地。儿童燃放必须有成人全程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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