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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与帮扶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3-10-30 20:18:45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自行监测主体责任,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强化对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监管,我局组织编制了《乌海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与帮扶指导工作方案》,并于10月24日至27日,对我市包含涉气、涉水、涉VOCs排放的14家企业进行了自行监测现场检查及帮扶指导工作。

    我局组织各区分局,并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乌海分站、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中心共计18人组成检查组,对企业排污许可证中自行监测信息与相关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一致性、自行监测方案制定及自行监测工作开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一致性、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向企业予以反馈。

    下一步,将加强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对自行监测信息进行公开,保障自行监测工作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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