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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关于2023年11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6 09:46:05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3年1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6日-2023年11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3-3661122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管理室

  邮  编:01604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件名称

文件批号

发文时间

建设单位

     1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一次盐水精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乌区环审202318

2023.11.6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乌区环审【2023】18号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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