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防范环境风险,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24号令)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乌海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请各企业严格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做好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填报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2025年3月31日
上一条:
下一条: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