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反面警示案例 |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执法检查动态 | |||||||
| 概 述 |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反面警示案例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6-08-10 17:41:3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乌海市公安局乌达分局巴音赛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路某在乌达区某公司楼房内存放用于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份炮7包。该行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嫌非法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路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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