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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144108/2026-01749 发文字号 乌市监信字〔2026〕17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概       述 关于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3-10 00:00:00 公开日期 2026-03-10 16:25:2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乌海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1 成文日期:2026-03-10 00:00:00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局):

    为持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涉企行政检查,整合市场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及各业务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提高检查质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内市监信字〔2026〕45号)的要求,结合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工作实际,现将《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落实。

    一、动态更新“一单两库”。结合自治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强与部门权责清单和“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的衔接,要按季度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对检查对象进行标签化管理,构建从监管事项到监管对象的有效映射和精确索引,对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专长、执法资质、回避范围等进行标注。

    二、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严格规范市场监管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减少入企频次,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定检查计划时,应联尽联,能联尽联,能够跨部门联合检查的任务要通过部门联合方式开展,进一步提升跨部门联合检查率,不能跨部门联合检查的任务要通过内部整合,实现各业务条线的联合检查。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市场监管部门在同一年度对信用风险低的同一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得重复抽查,在执行检查计划时“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全面应用“扫码入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三、加强分级分类监管。统筹制定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时,要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差异化精准监管,对信用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信用等级高、上年度抽查检查未发现问题的企业实施"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切实提高问题发现率。

    四、依法公示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年度抽查计划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工作要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按抽查计划实施。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依法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附件:乌海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x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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