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闲置农业设施温室盘活方案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159D/2023-08538 | 发文字号 | 乌农字〔2023〕49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公开日期 | 2023-09-06 17:19:5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乌农字〔2023〕49号 签发人:赵智
乌海市农牧局
关于印发《乌海市闲置农业设施
温室盘活方案》的通知
市农业中心、各区农牧水务局:
为盘活利用好乌海市闲置农业设施温室资源,推动废旧闲置温室尽快复产复耕,促进我市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特制定《乌海市闲置农业设施温室盘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闲置农业设施温室盘活处置相关工作,并于每月30日前,按照方案要求按时上报闲置农业设施温室盘活处置任务落实情况。
乌海市闲置农业设施温室盘活方案
为整改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关于乌海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动力不足”方面问题,盘活利用好乌海市闲置农业设施温室资源,特制定此方案,请各区农牧水务局高度重视,对照方案落实好相关工作。
一、目标任务
2023年,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截至5月31日乌海市共有闲置农业设施温室637.7亩。到2023年7月乌海市已经盘活闲置设施117.65亩,经全面摸排,还有520.05亩闲置农业设施温室尚未盘活,其中海勃湾区281.13亩;乌达区72.84亩;海南区166.08亩。各区要针对闲置农业设施温室具体情况,采取分类施策的方式实化细化盘活措施,到2025年底现有闲置农业设施温室全部完成盘活处置。
(一)2023年任务目标
全市盘活闲置农业设施温室218.82亩,其中海勃湾区99.74亩,乌达区19.84亩,海南区99.24亩。
(二)2024年任务目标
全市盘活闲置农业设施温室89.83亩,其中海勃湾区74.83亩,乌达区15亩。
(三)2025年任务目标
全市盘活闲置农业设施温室211.4亩。其中海勃湾区106.56亩,乌达区38亩,海南区66.84亩。
二、工作举措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排部署
乌海市农牧局已将各区确定的闲置农业设施温室年度盘活任务目标上报至乌海市人民政府,并将各区完成情况纳入农牧业重点工作考核体系。各区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专班推进,迅速安排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千方百计推动废旧闲置温室尽快复产复耕,推进全市设施农业提质增效。
(二)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改成效
各区要根据2023年乌海市设施农业摸排情况,对设施温室利用价值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做到因地制宜,分类定策,分类处置。
一是不具备修缮价值的闲置农业设施温室。对完全丧失生产功能,没有利用价值的闲置农业设施温室,采取拆旧复耕或者拆旧建新两种方式进行改造。各区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招商引资新主体、引导现经营主体自行拆除等方式,尽快拆旧复耕,恢复农业生产。
二是具备修缮价值的闲置农业设施温室改造提升。对于可修复的闲置农业设施温室,各区要积极推动产权人自主改造提升,引进合作伙伴改造、加固和维修,转租外包第三方维修和提升等方式,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使其达到生产条件,恢复农业生产。
(三)强化服务保障,推动恢复生产
市农业中心、各区农牧水务局要加强对设施农业基地的技术指导服务,强化科技服务人员职能。开展设施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技术培训,开展线上电话指导、视频教学,线下点对点、面对面农技指导和农业知识服务,提高我市设施农业的技术水平。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支持力度,支持经营主体发展。
(四)加强统筹调度,狠抓任务落实
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是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市农业工作的重点之一。各区农牧水务局要明确目标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实现工作目标。市农牧局根据各区已确定的闲置农业设施温室盘活任务目标,实行月调度季通报机制,持续推进我市闲置农业设施温室恢复生产相关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闲置农业设施温室盘活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农牧局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赵 智 市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刘国芝 市农牧局副局长
成 员:马文斌 市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任 璐 产业发展科科长
张广越 农业农田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业发展科,办公室主任由产业发展科科长任璐兼任。
附件:1.乌海市闲置农业设施温室盘活任务表
2.乌海市闲置农业设施温室盘活任务推进调度表
附件1
乌海市闲置农业设施温室盘活任务表 | |||
辖 区 | 闲置面积(亩) | 任务年度 | 盘活任务(亩) |
海勃湾区 | 281.13 | 2023年8月-12月 | 99.74 |
2024年 | 74.83 | ||
2025年 | 106.56 | ||
合计 | 281.13 | ||
乌达区 | 72.84 | 2023年 | 19.84 |
2024年 | 15 | ||
2025年 | 38 | ||
合计 | 72.84 | ||
海南区 | 166.08 | 2023年 | 99.24 |
2024年 | 0 | ||
2025年 | 66.84 | ||
合计 | 166.08 | ||
合 计 | 520.05 | 2023年 | 218.82 |
2024年 | 89.83 | ||
2025年 | 211.4 | ||
合计 | 520.05 |
附件2
乌海市闲置农业设施温室盘活任务推进调度表 | |||||||||
上报单位: | 上报时间: | ||||||||
辖区 | 闲置面积(亩) | 任务年度 | 盘活任务(亩) | 招商引资(亩) | 转租外包(亩) | 经营主体恢复经营(亩) | 拆除(亩) | 其他(亩) | 备注 |
海勃湾区 | 281.13 | 2023年8月-12月 | 99.74 | ||||||
2024年 | 74.83 | ||||||||
2025年 | 106.56 | ||||||||
合计 | 281.13 | ||||||||
乌达区 | 72.84 | 2023年 | 19.84 | ||||||
2024年 | 15 | ||||||||
2025年 | 38 | ||||||||
合计 | 72.84 | ||||||||
海南区 | 166.08 | 2023年 | 99.24 | ||||||
2024年 | 0 | ||||||||
2025年 | 66.84 | ||||||||
合计 | 166.08 | ||||||||
合 计 | 520.05 | 2023年 | 218.82 | ||||||
2024年 | 89.83 | ||||||||
2025年 | 211.4 | ||||||||
合计 | 520.05 | ||||||||
注:此表为任务完成情况调度表,请各区于每月30日前报送至市农牧局产业发展科,产业发展科将会及时把各区任务完成情况上报至乌海市闲置农业设施温室盘活工作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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