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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民政局 财政局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455T/2024-00246 发文字号 乌民发〔2023〕78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民政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4-08-20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8-20 10:49:54 公文时效 有效
乌海市民政局 财政局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作者: 来源:乌海市民政局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让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 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内民政发〔2024〕66号)要求,2024年7月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为125元/人/月,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提标后自治区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25%, 区财政承担25%。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提标后自治区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25%,区财政承担25%。

    

    

       乌海市财政局  乌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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