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文化场馆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指引(试行)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6741W/2026-02774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文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 成文日期 | 2026-04-27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5-22 15:56:3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推动全区公共文化场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工作全流程、各方面,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艺术表演场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其他公共文化空间参照执行。
二、指引内容
(一)基础设施
1.科学布局。新建公共文化场馆项目选址之初即考虑服务各族群众、促进共同发展需要,便于各族群众共享文旅发展成果。新建、改建、扩建公共文化场馆,应当进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置评估与审查。
2.氛围营造。场馆设置(包括内饰装修、电子屏、宣传栏、宣传册、主题书架等)、文化景观、户外广场以及宣传标识、标语,要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沉浸式氛围。
3.功能优化。合理规划服务布局,优化多语种、便民咨询等各类均等化服务,切实提升各族群众参观体验感与满意度。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外国语言文字,做到书写规范、术语统一、审校严谨。
(二)组织设置
4.职能职责。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把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写入“三定”规定,明确职能职责、明确专司机构,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5.行业组织。推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内在自觉。
(三)馆藏管理
6.采选征集。公共图书馆采选文献、博物馆征集文物、美术馆征集作品、展览馆征集展品等,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首要标准,严格执行“先审核、后接收”流程,对敏感题材要从严审核。
7.专账管理。对捐赠、呈缴、移交的文献、藏品、作品等,建立专项台账,做到来源可追溯、审核可查询。
8.常态审核。公共图书馆每年对入藏图书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并至少组织一次全馆馆藏文献抽样审核。
(四)展览展陈
9.前置审核。所有常设展览(基本陈列)、临时展览、合作展览、引进展览,正式策展前要制定展览大纲、展品说明、讲解词等要件。要件须全要素开展意识形态论证和前置审核,经审查通过并按程序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10.突出主线。所有展览展陈要突出中华文化符号与中华民族形象的展示。要准确把握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关系,注重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事实。
(五)教育服务(讲座、培训、讲解、社教活动、研学、期刊编辑等)
11.选题策划。积极策划涵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的教育服务项目,策划方案应明确主题立意与价值导向。
12.内容审核。讲座课件、讲解词、研学教材等讲授内容要突出民族团结、中华文化认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导向,严格落实审批报备制度。
13.人员审核。对于参与教育服务人员(讲座专家、培训教师、讲解员、研学导师、志愿者群体等)以及合作机构,要进行资质、背景审核,确保其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养过硬、社会信用良好。
(六)文化活动
14.群众文化活动。围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等,精心策划开展的阅读推广、特色文艺展演、非遗展示体验等群众文化活动,要认真审核活动方案,履行审批流程,引导各族群众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
(七)产品开发
15.把握导向。严把开发目标导向,坚决落实主线要求,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鼓励创作生产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文物创意产品,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杜绝低俗、媚俗、错误导向内容。
16试点管理。严格落实文化文物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备案制度,将意识形态作为审核前置条件。
(八)共建共享
17.加强监管。对推动优质文化资源下沉的各类共建共享载体,包括总分馆体系、智慧图书馆、流动博物馆、公共文化云、流动文化车及基层巡展等,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18.协同联动。对与其他单位共建共享的基地、场地和共同开展的活动、宣传等,严格按分工落实主办、承办、协办等各自责任,严把意识形态关口。
(九)宣传推广
19.宣介平台。规范运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云平台、小程序等线上平台,通过短视频、数字展厅等形式,创作推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内容,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宣传矩阵。
20.规范发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策划、编辑、审核各环节责任,严把素材选用、内容编辑、信息发布、舆情监测等关口。
(十)制度建设
21.政治责任。公共文化场馆要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构建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建好用好意识形态内容审核专家库。
22.理论学习。公共文化机构党组织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和教育培训计划。
23.常态督查。通过定期自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常态化督查检查,不断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公共文化场馆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
24.强化考核。将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纳入部门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和典型选树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限期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组织实施
本指引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作为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方向指导和实践参考,由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指导落实,由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具体实施。各单位要在指引基础上,创新性抓细抓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及时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反馈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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