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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0:20:31 作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rsj.wuh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咨询电话:0473-315801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要求,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重点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流程、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助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紧扣主责主业,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安排专人定期审查公开内容,根据工作对公开目录进行优化完善,动态调整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公开内容,通过政务官网及时准确公开我局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时更新机构设置信息。市人社局官网全年累计发布政务动态、招录公告、情况公示等信息342条,无重大舆情事件、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规范受理说明、选择部门、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等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各环节规范有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处理纠纷、行政诉讼案等方面重要作用,做好答复文书审核。全年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把保密审查作为信息公开的前置环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三审三校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审签后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到位,同时有效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指导意见,进一步调整优化官网布局和栏目设置,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对网站信息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清理过时、失效信息,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满足群众获取信息的实际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政府信息制作过程中,对内设科室(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醒其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通过“乌海人社”微信公众号、12345政务热线等渠道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按时按质答复群众留言。全年办理答复“12345”工单1022件,领导信箱转办件1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还需强化。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围绕群众关注度高的领域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时提供、定期清理,加强同群众的互动体验。二是政策解读的及时性还需提升。我局将持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把信息公开同业务工作深入融合,推动提升政策宣传解读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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