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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21:08:46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公安局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海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要求与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立足公安职能定位,以服务群众、保障权益、提升治理效能为核心,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较上年增长24%;规范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办结率100%,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制定、完善公安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规范,聚焦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行政执法、政务服务、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等15类重点公开事项,构建分类清晰、要素齐全、时限明确的主动公开体系。通过公安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决定、政务服务指南等关键信息,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应公开尽公开。规范线下公开渠道建设,通过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等形式办理建议提案43件,办结率、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托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成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审查研判会商办理规范答复归档备案全流程闭环管理,明确申请处理各环节时限与责任分工。本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所有申请均为自然人申请,我局收到后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全年未发生超期答复、违规答复情况。市公安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增量信息生成审核公开更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规范。新增了1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5年乌海市公安局在公安网站上公开信息136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8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51条,专栏专题维护5次。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公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实现公开目录与具体信息精准关联,升级了政务新媒体,依托乌海24小时警局盯办问政信息,年内首次召开了24小时警局警民见面会,现场解决群众诉求10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深入开展护航企业助力发展一揽子助企活动,按季度召开警企恳谈会4次,广泛收集群众、企业及相关单位意见建议,为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精准参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94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3929

行政强制

 11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5.96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互动回应机制不健全,群众在网站上的一些栏目中咨询相关问题的回复时限较长,重大决策出台前征求公众意见的渠道单一,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未及时公开,群众参与感不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公开的信息存在错别字、表述模糊、内容重复等问题。三是信息公开仍停留在文件挂网层面,未结合群众需求进行场景化整合,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缺乏案例分析、图文解读等易理解的形式,信息利用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依据《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确保高频事项信息一次公开、全程可用二是升级公安门户网站智能检索功能,新增场景化搜索入口,支持关键词+办事场景双重检索;优化政务新媒体发布机制,保留并完善线下查阅点、电话咨询等传统渠道,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便利服务。三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重大决策出台前,通过政务新媒体、社区公告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提升群众参与度。四是建立信息公开质量双审核机制,信息发布前由业务部门审核内容准确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审核格式规范性,每半年开展一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错误信息立即整改,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五是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将群众满意度、行业督导情况、司法监督结果纳入政务公开考核核心指标,每季度通报考核结果,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每年开展一次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公开评议结果及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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